天津市滨海新区区委统战部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 2021-02-20 10:47      来源: 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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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部门主要职责

    天津市滨海新区区委统战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发挥区委在全区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作用,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的指示要求,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统一战线。

    (二)贯彻落实统一战线工作的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区委报告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统筹协调和指导各开发区、各部门、各街道(镇)和各单位统一战线工作。

    (三)负责发现、培养党外代表人士,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和推荐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协助各民主党派区委会和区工商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协调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四)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统筹推进本区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拟订统一战线宣传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研判涉及统一战线的舆情并协调有关部门进行应对处置。

    (五)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通报情况、反映意见,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做好支持民主党派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工作。

    (六)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调查研究、协调处理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问题。依法管理民族和宗教事务,推动民族事业发展,引导各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七)负责联系、培养无党派代表人士,支持、帮助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调查研究本区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和推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的党外知识分子统战工作。协调、指导有关单位、人民团体、统战团体、社会组织等开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八)推动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了解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九)统一领导全区海外统战工作,牵头开展港澳统战工作,开展对台统战工作。落实海外统战工作规划,联系香港、澳门、台湾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联系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做好台胞台属的有关工作。做好统一战线外事管理工作。

    (十)统一管理侨务工作,贯彻落实党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调查研究本区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管理侨务行政事务,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联系海外有关侨团和代表人士,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工作等,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在本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十一)负责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对台工作,归口管理涉台事务。

    (十二)受区委委托,领导区工商业联合会、区社会主义学院党组和区海外联谊会、区归国华侨联合会、区留学生联谊会党组,指导区工商业联合会、区社会主义学院、区海外联谊会、区归国华侨联合会、区留学生联谊会工作。代管区欧美同学会。

    (十三)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在职责范围内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支持保障,推进安全生产发展。

    (十四)发挥统战工作优势,凝聚统一战线各界人士的智慧和力量,为全区招商引资工作提供支持保障。

    (十五)负责统战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十六)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区委统战部内设8个职能处室,下辖0个预算单位。

    三、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一)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收入预算1228.91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减少108.4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228.91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减少

    108.4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28.9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二)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支出预算1228.91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减少108.49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1109.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支出119.1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1年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19.11万元,包括办公费17万元、印刷费3.49万元、邮电费2万元、差旅费1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1.18万元、公务接待费4.9万元、委托业务费2万元、工会经费11.06万元、福利费15.4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万元、租车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1.6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1年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7月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预算金额  0万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六)关于空表的说明

    1.本部门2021年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2.本部门2021年财政拨款政府采购预算表为空表。

    3.本部门2021年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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