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政法委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 2021-02-20 10:50      来源: 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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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的决策、工作部署、研究政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二)贯彻执行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防范处理“法轮功”及其他邪教组织的方针政策;拟订防范处理“法轮功”及其他邪教组织的方案、措施和办法。

    (三)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研究有关方针策略,向区委、区政府提出建议及工作部署意见,并组织贯彻实施。

    (四)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组织研究制定公正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五)支持和监督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相互配合;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督促和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协调督办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六)组织、协调和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七)组织和推动政法部门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推广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推动政法工作改革。

    (八)组织和推动政法部门党的建设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助区委组织部管理、考察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协助做好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指导、推动政法部门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九)负责有关防范和处理“法轮功”及其他邪教和对社会有危害的气功组织问题的调查研究,分析形势,总结工作经验,研究邪教发展规律,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了解、掌握邪教发展方向,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反映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协调有关反邪教问题的社会宣传工作。

    (十)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滨海新区区委政法委内设11个职能室,无下属单位。

    三、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一)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收入预算1731.48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减少209.8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731.48合计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减少209.8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31.4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0 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0 万元、事业收入  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其他收入 0 万元;上年结转结余 0 万元。

    (二)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支出预算1731.48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减少209.81万元,其中:

    行政运行科目支出1731.48万元,主要用人员支出1564.13万元,公用支出167.35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1年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67.35万元,包括办公费27.35万元、印刷费0.50万元、手续费0.20、邮电费4.43万元、差旅费15.17万元、维修(护)费1.08、公务接待费0.46万元、委托业务费10万元、工会经费16.58万元、福利费21.2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3.58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1年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7月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预算金额0万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六)关于空表的说明

    1、本部门2021年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2.本部门2021年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3.本部门2021年财政拨款政府采购预算表为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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