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纪委监委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市委、市纪委监委和区委关于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斗争的决定、措施,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区委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
2、在市纪委监委和区委统一领导下,负责履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组织协调,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3、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查处区属各部门、各单位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及党内法规的案件,按职权范围决定或取消对违纪党员的处分;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纪行为的检举和党员的控告、申诉。
4、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务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法行为的控告、检举。
5、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法律法规的决定,制定党风廉政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和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开展对党员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的教育工作;对党的纪律检查和监察工作重要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创造性开展纪检监察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7、承办市纪委监委和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纪委监委内设20个职能室;下辖1个预算单位。
三、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一)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收入预算7372.04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减少212.4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7372.04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减少212.4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372.04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二)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支出预算7372.04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减少212.4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561.8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10.2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1年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810.2万元,包括办公费78.17万元、印刷费45万元、手续费1.51万元、电费5万元、邮电费9.38万元、取暖费3万元、差旅费15.64万元、维修(护)费1.39万元、租赁费3万元、会议费0.1万元、培训费4.26万元、公务接待费0.78万元、劳务费5万元、委托业务费68.2万元、工会经费70.65万元、福利费90.3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66.9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0.77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1年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7月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辆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辆0辆、应急保障用车辆0辆、执法执勤用车辆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辆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辆0辆、其他用车辆0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预算金额0万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六)关于空表的说明
1.附件7 “本部门2021年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2. 附件9“本部门2021年财政拨款政府采购预算表为空表”。
3. 附件10“本部门2021年项目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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