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总工会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 2021-02-20 15:00      来源: 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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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部门主要职责

    天津市滨海新区总工会主要职责:

    (一)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切实增强工会工作的政治性和工会组织的先进性、群众性,承担引领广大职工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把职工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

    (二)负责职工思想政治建设,教育引导全区广大职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负责职工职业精神和职业素养教育,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负责职工文化建设,引导广大职工参与精神文明创建。

    (三)指导全区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贯彻执行区委决策部署,落实市总工会的决定和同级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本地区工会工作,定期向区委和市总工会报告工作。

    (四)依法履行地方总工会职能,承担组织职工、动员职工、教育职工、维护职工和服务职工的制度化、机制化建设。负责研究编制工会规划,制定发展目标,设定工作标准,整合社会资源,搭建工作平台,协调推进工作。负责新区工会系统及直属事业单位改革,指导基层工会履行工会组织职能,统筹推进区域工运事业发展。承担区政府转移的社会管理服务职能。

    (五)负责工会组织建设,完善优化工会组织体系。指导推进直属工会组织建设和发展工作,扩大工会组织有效覆盖,协助管理直属基层工会领导干部;负责会员会籍管理工作;负责健全完善工会工作效果评价制度,联系和引导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负责抓好工会专兼职干部队伍建设。

    (六)负责新区职工经济技术工作,编制工作计划,承担新区劳动竞赛活动,为职工搭建平台,凝聚正能量。指导基层工会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牵头做好全国、天津市劳动模范和新区先进人物(集体)推选和服务工作。

    (七)依法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承担维护职工在劳动就业、技能培训、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安全卫生等各项合法权益。负责区级工会维权、保障和服务职工工作机制和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有关职工权益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落实,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八)参与新区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劳动关系矛盾纠纷的协调处理。参与社会管理,指导各级工会组织职工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和监督保证等机制、制度建立。

    (九)负责推进工会信息化建设,拓展联系服务职工渠道,承担新区工会网络化建设,搭建区级职工网络联动服务平台,推动工会工作上网、服务上网、活动上网,承担网上职工之家建设。加强网上思想引领、技术交流、创新成果展示、文化建设,开展网上练兵、网上维权活动。打造网上学习平台,推行普惠化服务。

    (十)负责对新区工会组织、工会工作和职工队伍状况调查研究,对涉及职工利益重大问题进行调查,向区委、区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诉求,提出意见和建议。

    (十一)负责工会自身建设,承担本级总工会委员会的换届和代表大会的组织筹备工作、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区总工会机关党的建设,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践行党的群众路线。

    (十二)负责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和工会资产的管理。依法加强工会经费的审查监督,对下级工会及其直属单位的经费收支和资产管理进行审查。

    (十三)负责工会的国际联络工作,广泛发展滨海新区工会与各国工会组织及港澳台工会的友好关系,开展职工对外交流活动;承担工会系统的外事接待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总工会内设 6 个职能室;下辖 5 个预算单位。三、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一)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收入预算2011.38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减少144.6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2011.38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减少

    144.6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11.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二)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支出预算 2011.38 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减少144.61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2011.3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1843.74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639.3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4.43万元)、公用支出167.64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1年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67.64万元,包括办公费19.45万元、手续费0.23万元、水费0.35万元、电费5万元、邮电费14万元、差旅费20.60万元、维修(护)费1.35万元、工会经费17.46万元、福利费26.88万元、税金及附加费5.5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3.6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08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1年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7月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 0 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预算金额0万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六)关于空表的说明

    1.本部门2021年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2.本部门2021年财政拨款政府采购预算表为空表

    3.本部门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为空表

    4.本部门2021年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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