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滨海新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1-25 16:01      来源: 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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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度滨海新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综合报告


    2020年10月14日在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9年,我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五个现代化天津”建设,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不断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创新,不断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审议工作安排,现将我区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度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国有企业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截至2019年底,我区国有企业资产(不含金融企业)总额10,200.29亿元,同比增长0.75%;负债总额6,244.37亿元,同比减少0.15%;所有者权益总额3,955.92亿元,同比增长2.2%。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76.2亿元,同比增长13.23%;净利润总额32.95亿元,同比增长40.46%。(见附件1)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截至2019年底,我区区属金融企业资产总额155.86亿元,同比减少35.04%;负债总额105.96亿元,同比减少44.84%;所有者权益总额49.9亿元,同比增长4.26%。营业收入11.44亿元,同比减少33.22%;营业成本8.72亿元,同比减少35.41%;实现利润2.06亿元,同比减少12.71%。(见附件2)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截至2019年底,我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1,262.19亿元,较上年减少8.61%。负债总额518.85亿元,较上年减少41.1%。净资产总额743.34亿元,较上年增长48.8%。

    按单位性质,我区行政单位资产总额371.13亿元,占29.4%;事业单位资产891.06亿元,占70.6%。(见附件3)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1.矿产资源。我区矿产资源主要为地热资源,共有地热井90口。

    2.森林资源。我区森林资源2019年期末存量为1.48万公顷。滨海新区森林覆盖率为6.5%,森林蓄积量为1.5万立方米。

    3.土地资源。我区土地面积共24.38万公顷,包括耕地2.43万公顷,园地0.43万公顷、林地0.11万公顷、其他农用地2.53万公顷、城镇及工矿用地10.65万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5万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56万公顷、未利用地5.17万公顷。

    4.海洋资源。我区海域管理面积为21.46万公顷,海洋岸线总长度为337.97千米,大陆岸线长度为337.5千米,自然岸线长度21.07千米,有无居民海岛一座,为三河岛(海岛代码1201161000001),海岛面积1.5公顷。

    5.水资源。我区2019年年末存量为1.89亿立方米。地表水资源量为1.61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为0.57亿立方米。

    6.湿地资源。2019年,我区湿地资源面积19.57万公顷,自然保护区共1个,为北大港湿地自然保护区,面积约3.49万公顷,其中核心区115.72平方公里,缓冲区91.96平方公里,实验区141.19平方公里。(见附件4)

    二、国有资产管理措施及成效

    (一)国有企业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1.大力推动区属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工作。一是印发《滨海新区区属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工作方案(2019年—2020年)》,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规范国资监管工作做出了总体部署,同时明确混改、出清等改革任务,调整充实我区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加强混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动。二是编制《混改工作手册》、《混改相关文件汇编》等指导性文件,为国有企业推进混改工作提供业务指导和政策遵循。三是建立统计分析月报制度,及时跟踪掌握混改进度,推动重点、难点问题解决。四是将混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指标,推动各开发区国资监管部门、各集团公司落实主体责任。五是加大宣传推介力度,组织企业参加在北京、深圳等地举办的5场推介会。研究拟定新的国资公司整合方案,积极打造混改操作平台,助力混改项目加速推动。完成混改(出让)企业18户,清退企业44户。

    2.持续强化区属国有企业监管工作。一是加强国资监管工作,切实履行好出资人职责,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区属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滨海新区国资委出资人监管权责清单目录》等文件,进一步明确区本级、各开发区以及各集团公司的责权关系,为加强区属国有企业分级监管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不断创新国资监管方式手段,加快研究开发国资国企在线监测系统,减少事前审批和核准事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实现在线时时监控国有企业经济运行和大额资金管理情况,防范运营风险。三是理顺、加强产权业务监管工作,组织开展2015-2018年新区国有企业产权管理专项检查,完成产权登记108项。四是定期出版《滨海新区国资系统主要经济指标》手册,做好国有企业经济运行监控工作。

    3.维护区属国有企业债务安全,加大资产盘活力度。一是建立国有企业融资情况月报制度,密切关注区属国有企业债务安全。大力服务国有企业融资、偿贷相关工作。二是积极协调国有企业间的融资担保事项,确保债务安全,组织开展国有企业大额对外借款和逾期应收账款情况专项调查工作,要求企业按照时限及时完成整改。三是积极盘活企业存量资产,开展新一轮土地、房产使用情况摸排,进一步细化内部资产监督管理台账,针对各类存在问题的土地房产,加大部门间协调和对接力度,帮助各国有企业推动解决闲置土地资产盘活利用过程中遇到的公产房、无偿占用、房地资产无权证等难题,已盘活闲置房产约5.6万平方米。

    4.逐步规范国有资产收益管理。严格按照区级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支出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区属国有企业资本的收益收缴和使用管理工作,科学测算区属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支,督促企业进行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完成年度国有资本收益收缴任务。

    5. 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一是结合国家和市区决策部署,规范我区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管理,支持区属企业改革发展和国有资本布局优化调整。二是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衔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三是加强中期规划管理,科学合理编制规划,实现财政可持续发展。四是扎实推进预算公开,严格落实预算公开各项规定,依法推进国有资本预算、决算公开,提高预算管理透明度。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1.加强金融风险防控能力,净化金融生态环境。一是坚持担保项目“三层级”评审,严格落实担保协议审签和反担保措施,强化对担保项目监管,尽早发现潜在风险问题,将担保代偿风险降到最低程度;同时,加大对代偿项目追偿催收,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追偿,对企业反担保资产进行处置,全力维护合法权益和国有资产安全。二是持续加大整治力度,努力克服资产质量向下迁徙的压力,审慎进行新业务拓展,积极推进内控体系重塑,强化制度的规范性、增强控制的有效性;同时,将存量问题资产清收与转化作为重中之重,积极拓展问题类项目处置渠道,严防非问题类项目劣变,资产质量向下迁徙趋势放缓。

    2.不断深化金融企业改革,完善制度体系建设。一是按照“分类改革、一企一策”总体思路,通过引进战略同向、业态互补的战略投资者,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加快混合所有制改革步伐,打造支撑滨海新区定位的优势金融资源。适时引入优质的战略投资者,从根本上改善公司治理状况、充实资本实力,达到化解现有风险和夯实发展基础的目的。二是按照国有企业监管规定,加强内控和监管各项制度建设,积极配合各类监管检查,不断加强存量问题资产盘活和追偿清收力度,推进公司资产管理的专业化,努力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3.优化国有资本投向,服务实体经济。一是为区级中小微企业和创业个人提供融资性担保服务.二是金融租赁类企业存量资产分布公用事业、住宿与餐饮、公共设施管理、制造业、采矿业、商务服务业等行业,投放区域和项目较为广泛,如重庆医药类项目、贵州酒类项目、新疆和西藏地区的新能源类项目等。

    (三)我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不断夯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基础。一是为进一步加强我区资产管理,理顺工作流程,升级资产系统,有效提高资产信息系统数据质量,满足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资产管理工作改进要求。二是进一步对办理产权登记事项提出明确要求,优化产权登记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三是将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资产纳入资产系统管理,搭建网络化管理平台,逐步实现资产管理全覆盖。

    2. 加强机构改革期间涉及国有资产管理。按照《天津市滨海新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有关工作部署,结合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印发《滨海新区财政局关于做好区及机构改革国有资产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确保改革期间国有资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3.强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日常管理。一是加强配置管理,按照通用设备配置标准,有效节约财政资金。二是规范使用管理,严格控制利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对外投资担保,强化出租事前审批和事后监督,严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出租,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出借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三是严格处置管理,各主管部门严格按照资产处置有关文件,履行前期审批或备案手续,大力推行资产处置进场公开交易。四是下放管理权限,按照“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原则,赋予各开发区全部资产审批权限,压实主体责任,提高管理效能。

    (四)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

    1.完善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按照天津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原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调整为市规划资源局派出机构,采用垂直管理的方式对我区的土地及矿产资源进行统一管理。

    2.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统筹指导发展建设。一是大力推动我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以生态保护红线、永久性基本农田、城市开发边界为三条刚性控制线,形成统一基期底图,一张蓝图画到底。二是全面开展各开发区和街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研究,做好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兼顾管控与引导,侧重实施性。三是开展我区各专业委局涉及空间利用的共30余项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结合我区发展实际,做好保障专项设施的空间落位和建设规划工作。四是推动村级规划应编尽编,根据实际需要,各涉农街镇以一个或几个行政村为单元进行编制,包括我区全部保留村庄和近期没有拆迁计划的村庄,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优化村庄布局。

    3.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一是坚决整改突出环境问题,始终把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最严肃的政治任务,提升政治站位,狠抓责任落实,印发《滨海新区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二是坚决做好环境信访举报件办复工作。承接市推进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类问题、城管类问题,承接生态环境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察转办环境类问题,以实际行动有效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关切的环境问题。

    4. 加强资源性国有资产收益管理。依托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系统,全面加强资源性国有资产收益管理。2019年,我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共175宗,总面积为917.72公顷。其中划拨类国有建设用地57宗,面积229.85公顷;出让类国有建设用地宗地数为118宗,面积687.87公顷。政府储备土地供应65.14公顷,期末政府储备土地面积8908.88公顷。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

    我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主要存在一下几方面问题:一是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管部门之间数据资源共享不充分,沟通合作机制不顺畅。二是各类国有资产底数还有待进一步摸清。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统计口径不一致,基础数据不够全面。三是国有企业混改成效不显著。区属国有企业经营性资产少,对民营资本的吸引有限,适合的项目少,国有企业由于自身定位问题,主要承担政府投资和服务职能,项目缺乏理想的盈利空间。

    下一步,我们要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基础,推动资产集中统一利用,持续提升资产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

    一是不断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持续夯实国有资产“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把增强活力作为国资国企改革的重要目标,继续推进简政放权稳步加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持续推进国有金融机构改革,有效提升经营效益。

    二是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基础。摸清我区国有企业、金融企业、行政事业性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的底数,做到国有资产统计结果真实、准确、可核查。持续分项开展各类国有资产清理核实,多渠道拓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盘活路径,通过拍卖、公开招租、调剂、招商等多种形式加以盘活。  

    三是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为目标,着力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快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更好地转换国有企业经营和治理的体制机制,有效扩大资本总量并激发资本活力,推动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进一步放大国有资本的功能。充分发挥国企主体作用,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提升企业生血造血功能,增收减支,实现化解平台债务和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相统一。

    四是强化行政事业性管理国有资产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对资产管理的重视程度,树立资产管理意识,明确划分单位内部职责分工,确保资产管理过程出现的任何问题都可以追究到具体责任人,从而提高资产管理的质量。加大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调控力度,优化资源配置。严格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要求,建立行政事业单位超标准配置、低效运转或者长期闲置资产调剂机制,不断加大资产盘活力度。

    五是多措并举强化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依法行使自然资源所有权,严格区分自然资源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建立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更多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价格评估方法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有偿使用信息公开和服务制度,确保所有者权益得到充分有效维护。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件:1.2019年度滨海新区国有企业(不含金融企业)资产情况表

       2.2019年度滨海新区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情况表

       3.2019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情况表

       4.2019度滨海新区国有自然资源

    附件1:

    2019年度滨海新区国有企业(不含金融企业)资产情况表

                                                       单位:亿元

    项目

    2019年度

    同比+ -%

    资产

    10,200.29

    0.75%

    负债

    6,244.37

    -0.15%

    所有者权益

    3,955.92

    2.2%

    主营收入

    376.2

    13.23%

    净利润总额

    32.95

    40.46%

    附件2:

    2019年度滨海新区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情况表

                                          单位:亿元

    指标

    2019年

    同比+ -%

    资产

    155.86

    -35.04%

    负债

    105.96

    -44.84%

    所有者权益

    49.9

    4.26%

    营业收入

    11.44

    -33.22%

    营业成本

    8.72

    -35.41%

    实现利润

    2.06

    -12.71%

    附件3:

    2019年度滨海新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情况表

    项目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总额

    全区小计

    1,262.19

    518.85

    743.34

    行政单位

    371.13

    264.27

    106.86

    事业单位

    891.06

    254.58

    636.48

                                                单位:亿元

    附件4:

    2019年度滨海新区国有自然资源情况表

    土地资源情况表

                                              单位:万公顷

    项目

    合计

    耕地、其他农用地

    园地、林地

    城镇及工矿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中河流水

    未利用地

    2019年度

    24.38

    4.96

    0.54

    10.65

    0.5

    2.56

    5.17

    全区森林、水资源、海洋资源、湿地资源、矿产资源情况表

    项目

    水资源小计数量(亿立方米)

    地表水数量(亿立方米)

    地下水数量(亿立方米)

    海洋面积(万公顷)

    海岸线长度(千米)

    无居民海岛数量(个)

    全民所有湿地(万公顷)

    自然保护区数量(个)

    森林数量(公顷)

    地热井数量(个)

    2019年度

    1.89

    1.61

    0.57

    21.46

    337.97

    1

    19.57

    1

    1.48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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