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关于下达中央财政2022年农田建 设补助资金(直达资金)预算及批复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绩效目标的通知 |
津滨财农指〔2022〕21号
区农业农村委: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农田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办〔2022〕28号)及《天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中央财政2022年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直达资金)预算的通知》(津财农指〔2022〕7号)精神,现就下达中央财政2022年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直达资金)预算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中央财政2022年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列入2022年“2130153 农田建设”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下达预算额度-61万元。
二、中央财政2022年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纳入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管理,标识为“01 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该项资金使用管理接受财政部天津监管局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请按照直达资金使用管理相关规定,结合高标准农田项目管理相关要求,督促参建单位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及资金支出需求,及时申请资金拨付,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切实实现直达资金惠企效果。
三、《天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中央财政2022年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直达资金)预算的通知》(津财农指〔2022〕7号)同时下达中央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根据区域目标中涉及我区需实现各项指标,批复滨海新区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请按照《天津市农业农村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实施细则》(津财农〔2019〕134号)等规定,配合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注重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大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力。
特此通知。
2022年5月27日
(联系人:滕洪来、王克疏 ;联系电话:65306938)
(此件依申请公开)
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办公室 2022年5月27日印发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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