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 2022-11-23 11:10      来源: 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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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滨海新区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责

    承担本区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维护,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的工作。天津市滨海新区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各项规定。按照政府规定完成各项工作目标

    二、机构设置

    天津市滨海新区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内设1个职能科室,无下辖个预算单位。纳入天津市滨海新区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天津市滨海新区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注:以上决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决算公开说明文档后。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1.天津市滨海新区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天津市滨海新区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3.天津市滨海新区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4.天津市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2021年度项目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795,544.59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95,544.59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新纳入决算单位。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795,544.59元,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795,544.59元,主要原因是:新纳入决算单位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5,544.59元,占56.00%;其他收入350,000.00元,占44.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795,544.59元,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795,544.59元,主要原因是:新纳入决算单位其中:基本支出795,544.59元,占100.0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445,544.59元,与2020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45,544.59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新纳入决算单位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5,544.5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6.00%,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445,544.59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新纳入决算单位

    (二)支出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5,544.59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445,544.59元,占100.00%;

    (三)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21,200.00元,支出决算为445,544.5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72%。其中:

    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气象事务(款)气象事业机构(项)年初预算为621200元,支出决算为445544.5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7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一名在职人员离职,支出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445,544.59元,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445,544.59元,主要原因是新纳入决算单位其中:人员经费410,707.19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34,837.4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0.00元,与2021年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具体情况:

    (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2021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二)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2021年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0辆,购置公务用车0辆。

    (三)2021年公务接待费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严格按照预算执行2021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2021度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2021年度无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津市滨海新区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2021年度无需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2021年度无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是指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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