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汇总)-[GKBG] 2022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 2023-09-20 14:36      来源: 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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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汇总)2022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一、主要职责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是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派出机构,加挂市不动产登记局滨海新区分局牌子。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乡规划、土地资源、地质矿产资源、测绘地理信息、地名、城建档案管理等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组织实施有关地方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结合实际制定有关落实措施,并监督检查;

    2、负责落实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3、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

    4、承担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以及历史建筑的规划管理工作;

    5、履行土地、矿产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6、负责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政策;

    7、负责组织申报并实施土地年度利用计划;

    8、承担土地、矿产资源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

    9、负责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工作;

    10、负责土地、矿产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11、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12、负责组织国土空间和自然资源生态修复,负责编制国土空间和自然资源生态修复规划;

    13、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协调并推动地质矿产勘查项目实施;

    14、负责落实市矿产资源规划,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15、承担测绘行政管理工作;

    16、推动规划和土地、矿产资源领域科技发展;

    17、负责地名、城建档案的管理工作;

    18、负责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报批、实施、修改的监督检查,查处在土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地名、城建档案管理等领域的违法案件;

    19、负责规划、土地、矿产资源信访、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20、指导并监督各开发区履行赋予的规划和土地、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21、承担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下放给滨海新区职责范围内的市级管理权限实施工作;

    22、完成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内设16个职能处室;下辖21个预算单位。

    纳入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本级

    2. 天津市滨海新区胡家园街道土地和规划管理所

    3.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沽街道土地和规划管理所

    4. 天津市滨海新区北塘街道土地和规划管理所

    5. 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镇土地和规划管理所

    6. 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街道土地和规划管理所

    7. 天津市滨海新区茶淀街道土地和规划管理所

    8. 天津市滨海新区寨上街道土地和规划管理所

    9. 天津市滨海新区杨家泊镇土地和规划管理所

    10. 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滨街道土地和规划管理所

    11. 天津市滨海新区古林街道土地和规划管理所

    12. 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镇土地和规划管理所

    13. 天津市滨海新区太平镇土地和规划管理所

    14. 天津市滨海新区小王庄镇土地和规划管理所

    15. 天津市滨海新区自然资源调查与登记中心

    16. 天津市滨海新区规划国土房产巡查服务中心

    17. 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

    18. 天津市滨海新区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19. 天津市滨海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 天津市滨海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第一中心

    21. 天津市滨海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第二中心

    22. 天津市滨海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第三中心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注:以上决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决算公开说明文档后。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1.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汇总)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2,790,536,908.07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618,405,821.71元,增长1,521.17%,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土地整理成本纳入本部门决算。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汇总)2022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748,671,607.68元,与2021年度相比增加2,602,064,479.20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土地整理成本纳入本部门决算。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05,731,064.87元,占25.6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57,662,204.45元,占71.22%;事业收入1,054,023.49元,占0.0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70,906,120.51元,占2.58%;上级补助收入454,291.63元,占0.02%;附属单位上缴收入10,245,266.06元,占0.37%;其他收入2,618,636.67元,占0.1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汇总)2022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777,141,089.13元,与2021年度相比增加2,644,022,308.28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土地整理成本纳入本部门决算。其中:基本支出126,278,205.29元,占4.55%;项目支出2,593,121,764.45元,占93.37%;经营支出57,741,119.39元,占2.08%。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汇总)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2,663,616,056.00元,与2021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600,722,792.77元,增长4,135.14%,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土地整理成本纳入本部门决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汇总)2022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705,696,774.0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5.41%,与2021年度相比,增加643,037,608.29元,增长1,026.25%,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土地整理成本纳入本部门决算。

    (二)支出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5,696,774.04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支出200,000,000.00元,占28.3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76,944,474.04元,占10.90%;债务付息支出428,752,300.00元,占60.76%。

    (三)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2,532,200.00元,支出决算为705,696,774.0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8.53%。其中: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元,追加预算为200,0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00,000,000.00元,完成追加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土地出让收支管理规定追加预算用于拨付土地整理成本。

    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6,113,200.00元,支出决算为36,192,765.5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实际人员和公用经费支出需求进行列支。

    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项)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128,960.00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规定使用市局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滨海新区2022年度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和专家评审费。

    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3,419,000.00元,支出决算为34,044,448.4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3.7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天津市滨海新区自然资源调查与登记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规划国土房产巡查服务中心分别于22年3月、4月纳入财政拨款预算单位,按规定追加预算用于天津市滨海新区自然资源调查与登记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规划国土房产巡查服务中心的基本支出。

    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元,追加预算为6,578,300.00元,支出决算为6,578,300.00元,完成追加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征缴印花税规定追加预算用于缴纳土地转(出)让合同印花税。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自然资源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3,0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针对短期内不能出让的土地,需要进行基本整理、配套等才能满足盘活条件。对整理时间预期不足造成土地资产盘活收入未实现,对应支出未产生。二是土地开发开竣工因疫情、天气等原因导致免于处罚因素较多,有关非税收入较少,未对应安排财政支出资金。

    7.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2,500,000.00元,支出决算数为0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土地市场低迷,新区本级土地出让情况欠佳,土地出让收入锐减,且新区偿债资金需求较大,财政资金不足以拨付相关资金。

    8.债务付息支出(类)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款)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付息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元,追加预算为428,752,300.00元,支出决算为428,752,300.00元,完成追加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照相关规定追加预算用于完成债券利息偿还工作。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汇总)2022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70,237,214.04元,与2021年度相比增加11,478,048.29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天津市滨海新区自然资源调查与登记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规划国土房产巡查服务中心纳入财政拨款预算单位造成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增加。其中:人员经费65,162,643.84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5,074,570.2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汇总)2022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元,收入1,957,662,204.45元,支出1,957,662,204.45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元。与2021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957,662,204.45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土地整理成本纳入本部门决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汇总)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99,200.00元,支出决算90,000.00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9,200.00元,完成预算的90.73%;较上年增加5,248.00元,增长6.1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本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车使用年限长,维修成本增加。

    (二)具体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相比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2022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90,000.00元,支出决算90,00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增加6,400.00元,增长7.66%。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90,000.00元,支出决算90,00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增加6,400.00元,增长7.66%。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严格按照预算金额执行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车使用年限长,维修成本增加。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预算。2022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9,20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减少9,200元,完成预算的0%;较上年减少1,152.00元,下降100.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公务接待费。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公务接待费。2022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汇总)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3,053,364.55元,比2021年减少514,099.51元,降低14.41%。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整合原机构改革撤销单位资产,合理利用办公用品,大幅节约办公经费。同时受疫情影响,线下会议、培训、赴外埠调研学习等减少,线上会议增加,造成差旅费支出较去年减少约30%。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汇总)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6,18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6,18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0,58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3.5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0,58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3.5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93.5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汇总)共有车辆34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0辆、其他用车24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原一分局4辆待处置车辆、编研中心5辆业务用车、土地中心2辆抑尘车、原登记中心9辆待处置车辆、原登记一中心1辆待处置车辆、原登记三中心3辆待处置车辆。单价100万元以上的设备1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汇总)2022年度已对29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金额3,034,717,400.00元,自评结果已随部门决算一并公开。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汇总)不属于乡、镇、街级单位,不涉及公开2022年度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是指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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