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

2020年部门决算资料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1-01-05 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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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决算会审携带资料

    各一级预算单位负责下属二级单位2020年度部门决算填报、初审工作,在参加财政部门决算会审时需要携带如下资料:

    1与财政部门对账无误的对账单1份。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必须对账一致,杜绝自行更改财政拨款功能、经济分类科目。

    2、2020年度区财政局批复的预算文件复印件1份;

    3、2020年度调整预算后全年预算核对表复印件1份;

    4、2020年度区财政局印发的国库集中支付额度结转和收回文件复印件1份;

    5、本单位负责“三公”经费和政府采购部门出具的书面情况1份;

    6、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社会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填报封面内容必须与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社会机构代码证一致。封面单位名称必须与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社会机构代码证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7、区编办最新批复的编制文件复印件1份。单位性质、编制数必须与区编办最新批复的编制文件内容一致。同时,需要本单位人事部门出具1份2020年末本单位人事信息情况。

    8、《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填报说明》和《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填报说明附表》电子版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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