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召开 加强党的领导 坚持真心交融 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李鸿忠讲话 廖国勋主持 段春华盛茂林出席 |
本报讯(记者 魏彧 于春沣)18日上午,全市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天津礼堂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总结成绩,表彰先进,部署新时代我市民族工作,推动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再上新水平。
市委书记李鸿忠出席大会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廖国勋主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段春华,市政协主席盛茂林,市领导喻云林、于立军、连茂君和市政府秘书长孟庆松出席。副市长李树起宣读《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天津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 110个集体和78位个人受到表彰。
市领导同志为受表彰的模范集体和个人代表颁发证书和奖牌。北辰区天穆镇天穆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穆瑞芳,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玛日耶姆古丽·吾布力喀斯木,对口支援甘肃工作前方指挥部舟曲县工作组组长王昕,时代记忆(天津)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首席策划师卫东在会上作了发言,深情讲述了为民族团结进步而勤奋工作、倾情奉献的感人故事。
李鸿忠在讲话中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受到表彰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表示热烈祝贺,向全市民族工作战线的同志们致以崇高敬意,向关心支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各界人士表示衷心感谢。李鸿忠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持续有力开展。进入新发展阶段,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推动民族工作创新发展,奋力书写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新篇章。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增强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政治自觉政治担当。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更高站位、更强自觉、更大担当,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基础性事业抓紧抓好,开创我市民族团结进步新局面。
二是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要把党的领导作为民族团结统一的根本政治保障,贯彻落实到民族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加强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学习以及民族团结教育,确保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沿着正确轨道前进。
三是从思想深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各族干部群众,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教育,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加强对民族文化的尊重、保护和传承。
四是加强交往交流交融,不断满足各族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坚持重在交心、将心比心、以心换心,带着感情多做聚人心、暖人心的工作,让各族群众真切感受到中华民族大家庭的温暖。在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中,扎实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各民族间心与心的相互交流交融。积极适应各民族大流动、大融居的时代特点,千方百计营造良好环境条件。扎实做好我市民族乡和民族村工作,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各族群众。
五是坚持依法治理,不断提升民族事务法治化治理水平。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各族群众增强法治意识,加强民族工作地方立法,健全民族工作法规制度,确保民族事务治理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李鸿忠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做好民族工作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支持民族工作部门更好履职尽责,大力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坚持不懈抓基层、打基础,把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落实到基层。
荣获全国和我市表彰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和模范集体代表,市有关方面主要负责同志、有关人民团体和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有关高校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各区区委书记、各区统战部部长、区民宗委主任,市民宗委领导班子成员参加。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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