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夯实财政管理基础 深入推进总会计制度改革 |
财政总会计是财政管理重要基础性工作,近期财政部制定印发《财政总会计制度》,实现了财政基础管理制度重大创新。新制度贯彻落实了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健全现代预算制度”要求,能够更加全面、准确反映政府财政财务情况,并坚持目标导向,着力健全财政收支、资产负债、净资产核算体系,是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提升国家财政治理效能的坚实保障。为确保2023年新制度施行圆满开局、顺利实施,市财政局高度重视,积极筹划,多措并举,加快推进全市各级财政总会计制度落地落实。
一是提高站位,加大宣传培训力度。通过多渠道、多层级组织开展制度培训,对新制度进行全方位宣传,增强各级财政总会计使命感和荣誉感,坚定信心、凝聚合力。采取“线上+线下”形式多样的培训方式,注重实操、务求实效,“面对面”“手把手”指导会计人员上机操作,录制视频解读新制度重点难点问题,统一订阅财政部编纂的《财政总会计制度2023》等培训资料,营造学习贯彻新制度的浓厚氛围,为新制度顺利施行奠定基础。
二是学习先进,做好新旧制度衔接。主动学习河北、山西等试点省份先进经验做法,特别是向河北财政国库部门取经,学习规范核算业务流程,借鉴落实新制度的具体措施,跟从一体化总会计系统建设。加强组织协调,建立良性互动机制,针对股权投资、债务管理、非税收入等新制度施行中的难点问题,国库与业务部门多次研讨,共同研究解决方案。依据规定逐项分析、逐条梳理新旧制度衔接中涉及的科目对照、余额结转等事项,力求平稳、科学地实现新旧制度的顺利过渡。
三是完善系统,提供坚实技术支撑。为实现财政总会计“双功能”,满足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双重需要,结合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及时升级总会计核算系统。国库与信息化部门密切配合,组建“业务+技术”攻坚小组,研究梳理会计科目,统一规范凭证模板,组织各级财政一体化运维人员,现场集中解决总会计功能设置及相关技术问题,确保新制度核算模块实现稳定运行,及时准确报送财政收支月报。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按照财政部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对标新制度的各项规定,明确目标、挂图作战、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建立健全具有现代财政制度特色的总会计制度体系,助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财政资源统筹等财政领域重点改革事项,进一步强化财政财务管理、预算监督、风险防范,促进我市财政经济可持续发展,向人民交一本“明白账”。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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