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三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补助经费(直达资金)的通知 |
各区财政局、人社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3〕99号),结合我市城乡居民养老待遇发放情况,经财政部备案审核同意,现就下达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补助经费(直达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各区2023年第三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补助经费(项目编码:12000023P473B0C10006J;项目名称: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经费-01中央直达资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经费(第三批);专项资金:养老保险补贴),具体金额详见附件。请在《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82602“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列支。
二、本次下达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各区应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并接受财政部天津监管局监督。
三、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管理,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3年第三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补助经费(直达资金)下达明细表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经费绩效目标表
市财政局 市人社局
2023年10月11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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