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19年度部门决算 和“三公”经费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 2020-11-04 13:12      来源: 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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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滨海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19年度部门决算

    三公经费决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2019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情况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情况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五、2019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五)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七)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提出完善本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机制的意见和建议。

    2.研究编制全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工作目标、标准,并组织实施和考核。

    3.负责拟订并完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环境秩序考核体系及责任制,组织实施对街镇和功能区综合执法队伍的环境秩序考核工作。

    4.负责重大、复杂和跨区域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违法案件的查处与执法协调工作;承办全区重大任务或临时性、突击性执法任务的指挥、协调和保障工作。

    5.负责建立并完善本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督察督办机制,对基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和跟踪督办。

    6.负责全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指导街镇和功能区综合执法队伍的精神文明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制定行为规范,并督促实施。

    7.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数字化执法平台的建设、管理和运行工作,完善数字化执法系统,指导街镇、功能区利用子平台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日常业务工作。

    8.负责上级交办、部门转办、群众反映信访案件的督办工作。

    9.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天津市滨海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内设7个职能处室,下辖 0个预算单位。根据决算编报要求,纳入天津市滨海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19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有天津市滨海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本级)和二级预算单位共1个,具体包括:

    1.事业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本级),共计1 个单位。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2019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计49,732,905.96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减少35,574,295.5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266,070.61元,占99.0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0.00%;事业收入0.00元,占0.00%;经营收入0.00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0.00%;其他收入0.00元,占0.00%。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总计49,732,905.96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减少35,574,295.54元,其中:基本支出44,413,270.61元,占89.30%;项目支出4,852,800.00元,占9.7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0.00%;经营支出0.00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0.00%。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9,266,070.61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减少35,550,643.24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49266070.61元,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49266070.61元,包括城管执法49,266,070.61元,主要用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费用。

    四、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计44,413,270.61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减少4,996,537.87元,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19762718.87元,其中基本工资2,956,542.00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岗位工资和级别工资;津贴补贴5,112,376.00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采暖补贴、物价补贴、通讯补贴、值班费、加班费等;奖金2,174,747.00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57,838.44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578,858.48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23,573.10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92,326.85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4,822,790.00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补充公积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643,667.00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伙食补助和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19472.24元,其中离休费107,868.00元,主要用于:单位离休人员经费;退休费410,944.24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经费;奖励金660.00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独生子女费。

    3、商品和服务支出24131079.5元,其中办公费430,973.60元,主要用于:单位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咨询费9,2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咨询费;水费47,762.62元,主要用于:单位水费; 电费487,528.96元,主要用于:单位电费; 邮电费132,015.44元,主要用于:单位电话费和网络通讯费;取暖费338,473.82元,主要用于:单位取暖费;物业管理费352,491.00元,主要用于:单位物业管理费;差旅费129,79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因公出差培训费;租赁费3,095,557.72元,主要用于:单位因公租赁费;被装购置费31,650.60元,主要用于:单位因公购置执法服装;劳务费17,986,941.58元,主要用于: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委托业务费4,844.60元,主要用于:支付的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109,740.00元,主要用于:工会业务、活动和其他公会支出;福利费260,331.20元,主要用于:上述项目未包括的公用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7,578.36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其他交通费用626,200.00元,主要用于:公车交通补贴和公务出行费。

    五、2019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87,578.36元,与2019算相比减少242,421.64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用车维护费。具体情况:

    (一)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0.00元,主要原因是 无相关支出 2019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二)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87,578.36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7,578.36元,与预算相比减少242,421.64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用车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预算相比0.00元,主要原因是未新购置车辆 2019年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6辆,购置公务用车0辆。

    (三)2019年公务接待费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0.00元,主要原因是 无接待2019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滨海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24,131,079.50元,比2018年减少5,461,504.25元,降低18.00%。主要原因是:减少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19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天津市滨海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共有车辆2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8辆,其他用车主要各街镇用于综合执法工作。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滨海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组织对2019年度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项目    1    个,涉及金额   4852800     元。

    (五)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19年度无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是由政府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等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对部门预算执行进行监督管理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七)关于空表的说明

    1.天津市滨海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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