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区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
2015年区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2015年是加快推进法治财政建设的关键之年。今年以来,我局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依法行政工作的统一部署,按照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要求,扎实开展普法、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工作,坚持 “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基本方略,以党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为重点,以提高全区财政干部法律素质为目的,大力推进法治财政建设依法行政进程。通过不懈努力,财政工作逐步步入了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现将我局201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建设
根据2015年4月2日区编办召开的“滨海新区推行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动员部署会议”的会议精神,按照上级有关权力清单梳理的工作要求,切实依照法律、法规确立的清单履行职能、行使权力,杜绝清单之外的行政行为。此次梳理工作开始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殷强副局长为组长,局办公室、法制监督处负责人为成员的梳理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领导负总责、专人具体负责、相关处室协作配合的工作格局。
在权责清单梳理过程中,我局结合工作实际,着眼于对所有权力、服务、决定事项进行拉网式梳理,提出了“全面清、依法清、规范清”的“三清”要求,力争做到不漏项、不留死角。严格依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三定”方案以及规范性文件所赋予的权限进行清理,对没有法律、法规和规章等依据的事项取消或废止;对每一项行政权力和服务事项以及其他权力事项,都要设计运行程序和制定工作流程,每项职权按名称、编码、类型、法定依据、实施机构、管理权限、运行流程、责任事项、监督方式等列出明细,并绘制每项职权行使的流程图。
经过征求市财政局意见,并与区法制办、编办进行过多次联审后,最终形成了我局的权责清单,共计8项职责,涉及40项行政职权,其中:行政处罚29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许可1项;行政检查5项;其他类2项。
二、建立健全财政干部学法制度,大力营造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良好氛围
财政干部学法落到实处与否,关键在于制度完备与否。我局以探索法制宣传教育新模式,不断完善财政普法制度,来促进普法活动深入开展,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良好氛围逐步形成。
一是制定学法计划,落实学法内容。提高全局干部法治意识和法律知识水平,是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具体要求,也是顺利开展各项工作的重要保证。我局在年初制定的《2015年度法制工作计划》中就落实了年度学法内容,明确了2015年我局普法工作任务,规定我局领导班子集中学习法律法规全年不少于2次,财政干部全年累计学法不低于40个小时。
二是宣传财经法律,做好普法宣传。今年是“六五普法”的收官之年,按照区法建办的要求积极做好今年的财政普法工作及“六五普法”的验收检查工作,紧密围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活动主题,为全局处级领导干部订阅了《宪法学习读本》,开设滨海财政普法宣传微信公众号(滨海财政法宣),定期发布最新法律法规动态及日常法律知识。
三、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完善措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一是把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与水平作为加强财政管理的重要内容。局党组经常研究本部门财政法制建设情况,分析本部门财政法制建设状况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部署财政法制工作任务,加强检查督促。
二是定期对单位财政执法、财政执法监督和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完善相应的奖惩办法和措施,把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作为财政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是继续加强财政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财政法制机构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加强财政法制干部培训,建立一支懂财政、通法律、政治强、作风硬的高素质人才队伍。加强自身建设,严格履行职责,加强财政立法、执法监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协调和监督本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
四、全面推进依法理财,加快实现建设法治财政的目标
公共财政体制基本建立,政府财政支出责任明确,政府财力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各项财政管理活动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建立、健全财政对经济运行监测、评价、调控机制,财政宏观调控能力、财政风险防范能力和应急反应能力明显增强。预算管理制度基本完善,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制衡机制基本形成,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基本建立。国库管理制度基本完善。财政资金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明显提高。政府非税收入范围明确,收缴分离,管理规范,使用合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基本完善,资产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会计制度基本完善,会计秩序良好。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的财政行政决策机制和制度基本形成。财政行政管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诚信。财政行政执法行为规范、程序正当、内容适当,财政监督全面、有效;财政执法监督制度完善。财政违法行为、执法过错行为得到及时纠正、制裁。财政决策、执行和监督相结合的财政运行机制基本建立。财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观念和能力明显提高。
五、深化财政改革,完善财政职能,规范财政管理
一是完善财政宏观调控机制,提高财政宏观调控能力。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调控经济的一般规律,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的宏观调控职能,促进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强对财政经济景气预测分析,建立科学的财政经济预测和财政政策模拟分析及其相关指标体系,正确判断和准确把握经济运行态势。完善财政宏观调控机制,根据经济运行态势,相机抉择财政政策,运用经济、法律和适当行政手段调控宏观经济,保证财政政策实施。建立财政风险监测和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并化解形成财政收支风险、政府债务风险和其他可能转化为财政风险的因素,提高财政风险防范能力。完善财政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评价体系和反应机制,提高财政对政府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保障能力。
二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规范预算编制行为,强化预算约束机制 。建立健全与国家宏观政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政府施政目标紧密结合的政府预算决策机制。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部门预算编制制度,建立健全标准预算程序,在财政部门与各有关职能部门及各预算单位之间建立规范的工作程序。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加强国有资本收益管理。规范预算执行程序,强化预算约束,加强专项资金监管,建立健全专项转移支付、国债资金等各种专项补助资金的管理制度,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挪用。逐步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考评制度,通过对预算项目执行结果的绩效评价,使执行效果与预算编制有机结合。
三是完善国库及债务管理制度,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完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健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规范财政性资金账户管理。财政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财政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或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减少中间环节,保障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运行。完善国库资金管理制度,提高财政资金运行效益。推进政府采购改革,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是规范非税收入管理。依法清理和规范政府非税收入。进一步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禁止违法收费,逐步将预算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政府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建立健全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审批的听证、公示、评价和监管制度。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的征收行为,严格依法征收。建立健全国有资本收益监缴制度,加强国有资本收益管理。完善罚没收入管理制度,加强罚没收入管理。完善非税收入管理政策和收缴系统,规范非税收入票据管理。
五是完善财政对农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社会保障的投入机制。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力度,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完善对农民补贴政策和补贴方式。建立稳定和可持续增长的教育投入机制,规范教育经费管理制度,探索与学校质量和效益相联系的财政拨款制度。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改善农村办学条件。建立健全对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的投入机制,积极推动社会事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建立健全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机制,推动完善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研究建立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长效机制。
滨海新区财政局
2015年12月9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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