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 (直达资金)的通知 |
津财社指〔2021〕20号
相关区财政局、残疾人联合会: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1〕27号),经报财政部备案同意,下达你区2021年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具体项目和金额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为中央直达资金负指标,请在津财社指〔2020〕166号(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为“01003特殊转移支付”)文中进行相应核减。
二、直达资金标识应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各区在向下级下达该项资金时,应单独下发预算指标文件,并保持标识不变。请各区财政会同残联部门做好账务处理、指标对账工作,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三、请各区财政积极配合残联部门,按照资金管理相关要求,加强资金使用和管理,并接受财政部天津监管局监督。同时,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区按要求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资金分配表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5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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