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牵头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措施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三)负责行政区划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的界线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区域内街道(镇)、村委会、居委会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
(四)负责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措施和标准。负责福利彩票的销售工作。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的措施,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负责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六)负责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的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措施和执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八)管理服务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监督管理社会组织依照章程开展活动。协助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九)负责民政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负责民政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十一)负责民政领域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二)组织推动民政领域招商引资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民政部门内设7个职能室;下辖8个预算单位。
三、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一)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收入预算4683.53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减少386.4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4683.53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减少
386.4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683.5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二)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支出预算4683.53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减少386.46万元,其中:
行政运行(民政管理事务)科目支出2490.9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的基本支出;
地方自然灾害救灾补助科目支出72.25万元,主要用于自然灾害救助部门补助支出。
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科目支出1376.18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
机关服务(民政管理事务)科目支出81.52万元,主要用于低收入核对中心机构运转;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科目支出662.67万元,主要用于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转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1年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636.64万元,包括办公费37.65万元、印刷费0.6万元、咨询费0.4万元、手续费1.45万元、水费10.84万元、电费19.82万元、邮电费5.3万元、差旅费9.83万元、维修(护)费10万元、培训费1.2万元、公务接待费1.62万元、专用材料费0.09万元、劳务费223.2万元、委托业务费12万元、工会经费40.5万元、福利费54.3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租车费2.8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1.2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7.8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5.86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1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6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 万元。主要项目是:办公设备采购项目0.6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7月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预算金额0万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六)关于空表的说明
1.本部门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2.本部门2021年项目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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