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 2021-02-20 16:42      来源: 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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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部门主要职责

    区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优化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加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和区委关于优化政务服务、实施行政审批、加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务服务、行政审批、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市和本区有关政务服务、行政审批、营商环境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协调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含有关权责清单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具体实施,组织推动有关部门提供优质、规范、高效的政务服务。

    (三)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推动审批和监管联动,提高政务服务效能。

    (四)负责投资项目、生态环境、城市管理、涉农事务、水务、住房建设、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民族宗教、民政司法、人力社保、科技档案、经贸商务、财政等方面的行政审批以及相关事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牵头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组织推动有关部门对政务服务事项,按照天津市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的有关要求,科学细化量化审批服务标准,编制标准化工作流程、规程和办事指南。牵头制定政务服务运行评价标准,建立相应监督评价机制并组织实施。

    (六)牵头组织推动减证便民行动。组织各部门全面清理各类无谓证明材料,依法减少各类繁琐环节和手续,对各类证明事项严格实行清单式管理。

    (七)组织推行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理。推动政务服务'一门一网一次'一站式办理,建立健全部门联办机制。探索推行政务服务全程代办帮办服务机制,全面推行政务服务过程和结果公开公示,开展政务服务效能监督。

    (八)牵头组织实施本区'互联网+政务服务'。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政务服务信息共享的种类、标准、范围、流程,协调推动部门政务服务联通共享、业务协同、网上办理。

    (九)牵头推动深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组织有关部门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推动建立服务高效、公平竞争、运行规范、监督有力的审批中介服务市场。依托全市统一的政务'一网通'平台,开展审批中介服务网上选取、应用管理,对政府部门委托开展的技术性服务活动进行监督。

    (十)组织推动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督促推动各部门落实改善营商环境政策措施,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各部门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评价。

    (十一)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的组织推动,统筹协调和指导相关工作。落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细则、服务流程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

    (十二)建设管理统一的政务服务咨询投诉处置回应平台。办理市便民专线服务中心转交办事项,并转请、督办有关部门落实解决。

    (十三)负责对本区各部门、各开发区、各街道(镇)优化政务服务、开展行政审批、推动审批和监管联动、加强营商环境建设进行指导督促。会同有关部门对进驻区级政务服务平台的部门工作人员进行教育管理和日常考核。

    (十四)负责在职责范围内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支持保障,推进安全生产发展的职责。

    (十五)组织推动本领域招商引资工作。

    (十六)负责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优化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改善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以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创业、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为导向,不断创新政务服务模式,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组织推进全区各有关部门政务服务更加贴近群众期盼和企业需求,使政务服务更加集中、更加高效、更加便利,为提升政务服务工作水平、优化全市营商环境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区政务服务办内设10个职能室;下辖2个预算单位。

    三、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一)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收入预算3479.76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减少190.0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3479.76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减少190.0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79.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二)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支出预算3479.76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减少190.01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87.9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

    商品和服务支出384.45万元,主要用公用经费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7.33,主要用于生活补助、退休费等。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1年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74.14万元,包括办公费50.72万元、印刷费14万元、手续费0.5万元、水费3万元、电费7万元、邮电费25万元、差旅费15万元、维修(护)费10万元,租赁费10万元、会议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0.97万元、劳务费28.8万元、委托业务费10万元、工会经费30.74万元、福利费38.4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9.0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86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1年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7月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预算金额0万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六)关于空表的说明

    1.本部门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2.本部门2021年财政拨款政府采购预算表为空表。

    3.本部门2021年项目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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