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城市管理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 2021-02-20 16:57      来源: 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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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标准,落实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拟订有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编制有关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乡绿化以及燃气、供热、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拟订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乡绿化以及燃气、供热、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参与拟订燃气、供热、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年度建设计划。

    (三)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乡绿化及燃气、供热、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用地管理工作。

    (四)拟订完善城市管理考核指标体系和管理制度,并对区级有关部门和区城市管理工作进行监督、考核,承担相关责任。

    (五)组织实施市容市貌建设项目,负责市容市貌管理工作。负责户外广告设置的规划、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城镇街道综合整修管理工作。负责本区功能照明的维护、运行、监督管理和景观照明的规划、建设、维护、运行、监督管理。负责户外广告设置、功能照明设施及景观照明设施安全监管工作。负责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期间的环境布置和城市照明保障。

    (六)负责环境卫生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管理。负责环境卫生行业管理、机动车辆清洗行业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全区环境秩序的综合治理工作。

    (七)负责全区生活废弃物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的统一监督管理,推动生活废弃物再生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渣土治理综合管理。

    (八)牵头负责全区绿化工作。负责组织全区全民义务植树工作。对全区重大活动中涉及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及城区重大虫情疫情的防治实施统一指挥。指导公园、动物园、风景游览区园林绿化工作。负责全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

    (九)负责公园管理,负责园林绿化行业管理,负责城市园林绿化设施建设、养护和管理。

    (十)负责燃气、供热、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运行管理的监督检查。

    (十一)研究编制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划,制定工作目标、标准,并组织实施和考核。组织、指挥、调度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开展执法活动。负责重大和跨区域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及执法协调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的考核、监察工作。负责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和执法资格审查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信访工作。

    (十二)负责城市维护管理专项资金的安排和使用监督,商区财政部门下达项目投资计划。

    (十三)负责城市管理数字化建设、运行的监管工作。组织推动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乡绿化重大科技项目的研究、鉴定和评估,以及科技成果的应用推广。

    (十四)负责本系统普法、宣传教育、综合统计、对外交流工作。

    (十五)依法依规履行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实施安全生产专业监管,强化监管执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协调处置城市管理应急突发事件。

    (十六)组织推动本领域招商引资工作。

    (十七)负责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十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区城市管理委员会贯彻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战略决策部署,加强、优化、转变管理职能和服务职能,构建权责清晰、服务高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城市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城市管理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建设,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智能化水平和城市管理标准化水平。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内设8个职能室;下辖47个预算单位。

    1.行政单位:

    天津市滨海新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共计1个单位。

    2.事业单位: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燃气管理所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滨海废弃物转运中心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废弃物管理中心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环境卫生机扫管理中心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环境卫生设施管理中心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村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港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东沽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杭州道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环境服务中心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城市环境秩序服务中心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市容环境退休人员服务中心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绿化管理一所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绿化管理二所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绿化管理三所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公园管理所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绿化广场管理所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养护中心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园林绿化养护服务中心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苗木生产供应中心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森林公园管理所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道路管理一所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道路管理二所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市政设施中心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桥梁管理所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供土管理所

    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环境卫生管理所

    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寨上环境卫生管理所

    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河西环境卫生管理所

    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环境卫生清运管理所

    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公共厕所管理所

    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垃圾处理场

    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管理所

    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街道整修办公室

    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市政工程管理所

    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燃气管理所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燃气管理所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环卫队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垃圾处理场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管理所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街道整修办公室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园林工程服务站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公园管理所

    天津市官港森林绿化基地管理处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市政工程服务站

    共计46个单位。

    三、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一)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收入预算32931.81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减少2273.0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32931.81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减少

    2273.0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741.4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190.3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1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二)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支出预算31966.45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减少2609.27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31816.4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类支出,日常公用支出;

    经营支出150万元,主要用于各单位日常经营相关费用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1年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39.79万元,包括办公费37.76万元、租车费7.75万元、公务接待费0.13万元、咨询费8万元、差旅费46万元、福利费39.09万元、公务交通补贴77.51万元、电费1万元、劳务费2万元、邮电费8万元、其他交通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15万元、培训费0.5万元、维修(护)费3万元、委托业务费74.8万元、工会经费25.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1年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7月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90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9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869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各单位清扫车转运车洒水车。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4 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8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预算金额0 万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六)关于空表的说明

    1.本部门2021年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2.本部门2021年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3.本部门2021年财政拨款政府采购预算表为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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