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划,并做好宣传培训工作。
(二)负责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的评估确定、年度审核、调整申报等工作。
(三)负责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基金的指标测算、预算分配、调剂和年度清算考核工作。
(四)负责辖区医疗保障领域参保扩面工作。
(五)负责区属定点医药机构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推动区属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六)监督管理辖区内的医药机构和纳入医保范围内的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七)负责辖区内参保人员医保视同缴费年限核定工作。
(八)负责辖区内医疗救助工作。
(九)负责辖区内医药价格监测和管理工作。
(十)负责受理区内医疗保障信访、举报、投诉等工作。
(十一)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十二)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医疗保障局内设 3 个职能室;下辖 1 个预算单位。
三、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一)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收入预算 558.97 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增加 120.32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 558.97 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增加 120.32 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58.97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0 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0 万元、事业收入 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其他收入 0 万元;上年结转结余 0 万元。
(二)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支出预算 558.97 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增加 120.32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558.97 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 507.90万元;公用支出 51.07 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1年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51.07 万元,包括办公费 2 万元、印刷费 5 万元,手续费 2.6 万元,邮电费 1.72 万元,差旅费 4 万元,工会经费 5.26 万元,福利费 6.62 万元,其他交通费用 14.91 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8.96 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1年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7月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 0 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0 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离退休干部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 无 。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0 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0 个,涉及预算金额 0 万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六)关于空表的说明
1.本部门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2.本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3.本部门2020年财政拨款政府采购预算表为空表。
4.本部门2021年项目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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