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金融工作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 2021-02-20 17:15      来源: 区财政局
字号: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金融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金融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区金融业改革发展规划,研究分析宏观金融形势、国家金融政策和全区金融运行情况,对全区金融业改革开放和金融机构监管有效性开展系统性研究,提出对策建议。协调推进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建设。

    (三)建立健全金融工作管理体系,负责制定对金融机构的政策措施和监管制度。

    (四)依法依规开展金融监督管理,负责全区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的市场性准入及日常监管,承担相应的风险处置责任。

    (五)加强对全区投资类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民间借贷、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等的引导和规范。

    (六)负责全区金融监管职责范围内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加强金融知识宣传,增强金融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督促监管职责范围内的金融机构加强信息披露和消费者风险提示。

    (七)负责防范和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加强对所监管机构的风险监测评估、风险预警和风险处置,配合市金融管理部门加强对全区跨市场、跨行业交叉性金融业务的监测分析和风险管理。

    (八)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打击非法金融活动,规范金融秩序。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开展相关金融领域信访和维稳工作,维护金融稳定。

    (九)建立健全金融服务体系,为市金融管理部门、驻区金融机构做好服务工作和信息交流工作,为全区法人银行业、证券期货业、保险业、地方金融机构规范发展提供服务。

    (十)配合市金融管理部门完善、规范全区资本市场体系,统筹权益类交易场所的监管。负责推动全区企业挂牌上市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上市公司的规范发展工作。为全区企业利用各种直接融资方式进行融资提供协调服务。

    (十一)建立金融监管职责范围内的金融机构数据统计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全区金融数据统计工作,推动金融信息共享。

    (十二)组织开展金融业合作交流工作,配合推动金融聚集区建设,促进融资信息有效对接,配合有关部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三)负责在职责范围内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支持保障,共同推进安全生产发展。

    (十四)负责指导本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十五)负责组织推进本领域招商引资工作。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围绕国家、全市金融工作的指导方针和任务,进一步明确职能定位,强化监管职责,加强微观审慎监管、行为监管与金融消费者保护,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金融服务,推动金融机构业务和服务下沉,更好地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功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滨海新区金融工作局内设4个职能处室;下辖1个预算单位。

    三、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一)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收入预算656.68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增加89.1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656.68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增加89.1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56.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二)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支出预算656.68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增加89.15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656.6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支出589.71万元、公用支出66.97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1年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66.97万元,包括办公费2.3万元、印刷费11万元、咨询费9.1万元、手续费0.09万元、邮电费0.06万元、差旅费3.84万元、因公出国(镜)费2.45万元、公务接待费0.35万元、工会经费6.19万元、福利费7.7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0.3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1年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7月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预算金额0万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六)关于空表的说明

    1.本部门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2.本部门2021年财政拨款政府采购预算表为空表;

    3.本部门2021年项目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全国各省市政府网站
    天津市各区政府网站
    滨海新区政府系统网站
    重点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