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达资金)滨海新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 (直达资金)的通知 |
津滨财社指〔2021〕12号
区残疾人联合会:
为了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提高预算编制完整性,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直达资金)的通知》(津财社指[2020]166号),经研究,现下达你单位2021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38.1万元,其中:残疾人机动车燃油补贴29万元,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9.1万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主要为中央直达资金(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补助一般公共预算部分)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列入《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08类“社会和就业支出”科目。
二、请区残联做好预算项目安排,按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同时,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请认真做好绩效评价,确保资金安全有效。涉及政府招标采购的,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021年1月25日
(联系人李玉琦;联系方式:65306931)
(此件信息公开)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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