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达资金)滨海新区财政局关于下达中央财政2021年度农田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
津滨财农指〔2021〕2号
区农业农村委: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中央财政2021年农田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津财农指〔2020〕48号)精神,下达区农业农村委中央财政2021年度农田建设补助资金预算3000万元。现就该项资金使用管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该项资金归入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大专项”,列入2021年“213农林水支出”科目。
2、你委要遵照《天津市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津财农〔2020〕6号)和《天津市农业农村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实施细则》(津财农〔2019〕134号)要求,认真做好资金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工作,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
3、该项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范围,直达资金标识为2021年中央财政农田建设补助项目—01中央直达资金,接受财政部天津监管局监督。你委对此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直达资金预算组织实施,及时做好直达资金信息导入监控系统工作。
特此通知。
2021年1月5日
(联系人:王克疏;联系方式:65306938)
(此件信息公开)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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