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全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2018年度全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专项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整改情况的报告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全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2018年度全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专项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整改情况的报告
区人大: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转来《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区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全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关于2018年度全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的通知》(津滨人发〔2019〕51号)收悉,按照区领导的批示精神,区财政局作为报告小组牵头部门,会同区国资委、区金融局、区发展改革委、市规自局滨海分局、区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对照审议意见逐项研究制定工作措施,能够马上落实的措施抓紧推进,需要长期推动的工作明确任务计划,认真抓好审议意见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现报告已报经区政府同意,由区财政局将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站位,深刻认识建立国有资产报告制度的重要意义
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是全体人民共同的宝贵财富,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是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建立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方案》工作部署,区财政履行国资报告工作小组牵头单位职能,建立工作机制,适时召开国有资产报告工作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积极与市级相关部门沟通报告内容与口径,推动区级国有资产报告工作全面开展。下一步国有资产报告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将不断加强合作,区财政部门健全协调机制,逐步实现国资报告全覆盖。
二、夯实基础,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基础管理
(一)理顺资产管理工作体制
在我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现有体制基础上,进一步理顺房屋、土地、车辆国有资产等重点资产管理体制,努力实现实物管理和价值管理相结合,将各主管部门、基层单位真正融入资产管理体系,将管理职责真正压实到主管部门和基层单位,真正调动并发挥好基层单位资产管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形成各层级主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管理体系。逐步开展资产管理专题培训,不断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人员业务水平。适时建立资产月报通报工作机制,切实提高资产月报编报水平。
(二)探索建立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调剂共享机制
依据行政事业单位职能及其工作性质,按完成职能的最低限度和最优标准配置资产。加大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调控力度,提高闲置房产有效利用,将条件适宜的非办公用房,优先用于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要求,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探索建立低效运转或者长期闲置资产调剂共享机制。
(三)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
在夯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数据基础上,探索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融合,通过信息共享和信息化手段逐步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既相互衔接又有效制衡的工作机制,管控总量、盘活存量、用好增量,有效结合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加强和规范资产配置管理,缓解年度财政资金支出压力,促进资源配置的合理化,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
(四)促进资产节约高效利用
探索搭建统一开放的资产共享平台,对低效运转或者长期闲置资产实行调剂使用,避免资产重复配置。促进科教文卫领域大型仪器设备互联共享,鼓励跨学科、跨行业交流使用,使现有资产发挥最大效应。
三、解放思想,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一)推动资产整合,加快组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
加快推动区本级直属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实体运营,抓紧完善法人治理结构,选优配强领导班子,将其作为改革操盘平台。积极推动各开发区平台公司的改革,厘清关系、明确责任,该重组的重组,该出清的出清,探索组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深化企业集团层面改革,充分整合各类资源,实现闲置资产的统筹使用、形成新的融资题材,能够变现的资产要尽快变现资金。
(二)加强干部配备,实现领导人身份制式转换
加强国企领导人配备,切实将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充实到各级区属国企的领导班子之中。探索推进企业领导人员身份制式转换,全面实现区属国企负责人去行政化,实现国企干部管理从“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研究制定区属国企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工作办法,按“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市场化退出”原则大力推行职业经理人选聘工作。积极探索企业股权激励,在有条件的竞争类区属国企中开展管理层持股试点工作,建立以股权激励为重点的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以激发企业活力。
(三)实施分类改革,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混改和出清
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分级监管制度,明确不同类型企业的工作任务和改革目标,按照竞争类、功能类、公共服务类、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等4个类别,对全区国企进行梳理,统筹谋划、因企施策、精准推进,加快推动各类国企的改革进程。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各级国资主管部门、职能部门、改革领导小组的三层直通车机制,加大混改、资产的推介力度。
(四)完善考核体系,深化区属国企薪酬制度改革
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对标行业标准,建立和完善全面反映企业经营业绩的考核指标体系。严格经营业绩考核,压实国企改革责任,通过考核机制将国企改革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各集团领导人绩效考核以及全员工资总额。以深化工资总额决定机制改革为契机,加大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的应用,切实建立以经营业绩为导向的薪酬分配机制,发挥好业绩考核指挥棒的作用,真正实现干部“能上能下”、收入“能增能减”。结合前期企业在执行领导人员及职工薪酬政策中普遍反映出的政策不够清晰、违规补贴项目等共性问题,抓紧研究制定国企薪酬政策解读说明,进一步规范区属国企的薪酬分配制度。
(五)做好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相关工作
扎实做好区属国企和驻区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成立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并召开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前期切实做好相关数据梳理工作,加快组织推动此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四、实事求是,进一步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质量
聚焦《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建立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方案》(津滨人发〔2019〕13号)文件规定的报告范围和内容,围绕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加强管理的主要措施,完善国有资产报告框架。
(一)增强报告的可读性和可审性
一方面完善报告框架结构,报告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及时向市级相关部门学习报告重点、框架、结构,不断提高编制国有资产综合报告及四项专项报告水平。另一方面增加相应报告附表,丰富报表体系。
(二)探索国有资产管理综合信息平台
研究国有资产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初步实现基础数据的采集、汇总、分类、审核、纠错等功能,逐步实现国有资产分析功能、预警功能、审计的合规性审查功能及相关数据分析功能等,最终实现与审计、国资、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资产数据平台对接,高标准、高规格推动区人大和区级部门之间国有资产监督系统的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
2020年,根据财政部统一要求和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区人民政府将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2019年度企业国有资产专项报告、2019年度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专项报告。区财政局、区国资委、区金融局、区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分局、区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将通力合作,全面推进落实完善我区国有资产报告的各项要求,推进国有资产公开透明,加快完善落实日常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和规范日常报表体系,加快推进我区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形成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国资报告体系。
特此报告。
2020年1月21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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