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政策)天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中央财政2022年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直达资金)预算的通知 |
津财农指〔2022〕7号
滨海新区、津南区、北辰区和远郊五区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农田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2〕28号)和《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备案下达2022年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意见》(财办农〔2022〕19号)要求,依据《市农业农村委关于报送2022年中央财政农田建设补助等资金分配建议的函》(津农委计财函〔2022〕25号),现就下达2022年农田建设补助资金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中央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列入2022年“2130153农田建设”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目编码为12000021P822B0610012P,具体金额详见附件。
二、中央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纳入中央直达资金管理,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各区要严格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财政资金直达工作的通知》(财预〔2021〕165号)要求,下达上述资金时应单独下达预算指标文件,保持与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不变,并及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接受财政部天津监管局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三、根据《天津市农业农村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实施细则》(津财农〔2019〕134号)等规定,各区要根据下达的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绩效目标,指导项目实施单位编制项目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注重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大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中央财政2022年农田建设补助资金预算明细表
2.2022年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2022年5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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