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贯彻落实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津滨财采〔2021〕6号
区属各一级预算单位、各街镇(园区)、各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津财采〔2021〕 12号)转发给你们,请及时转发至所属预算单位并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津财采〔2021〕12 号)
2、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021年7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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