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相关文书范本的通知
津滨财采〔2022〕9号
区属各一级预算单位、各街镇(园区)、各开发区财政局:
为进一步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规范采购需求管理,现将天津市财政局编制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范本)》、《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实施计划(范本)》、《政府采购项目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一般性审查意见书(范本)》和《政府采购项目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重点审查意见书(范本)》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结合自身政府采购项目实际情况参考使用,并提出如下要求:
各单位要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强化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内控制度建设,对现有制度进行完善,尚未建立或完善政府采购内控制度的单位,须于8月底前完成。采购单位编制的采购需求管理相关文书应当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要求的相关规定。
附件:1.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范本)
2.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实施计划(范本)
3.政府采购项目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一般性审查意见书(范本)
4.政府采购项目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重点审查意见书(范本)
区财政局
2022年7月 14 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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