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法》规定,部门是预算公开的责任主体,同时根据部门提出的代公开申请,根据预算公开有关要求,现向社会代为公开区深化改革办2023年部门预算,所涉及区级部门作为预算公开的责任主体,负责对预算公开内容进行解释。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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