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GKBG] 2022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编制说明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 负责综合协调指导全区信访工作;推动区委、区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提出改革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负责处理群众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区委、区政府及区领导的来信来电和接待来访,并向区委、区政府反映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处理建议。
(三)负责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批示落实情况;组织实施重要信访事项的督察督办工作。
(四)负责协调处理群众集体上访、进京、进市非正常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的工作;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向有关单位交办、转送信访事项、并督促检查。
(五)负责对信访事项的复查工作、依法组织信访听证,组织有关部门提出信访事项复查意见。
(六)负责区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区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七)负责本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八)负责本领域支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
(九)协调本系统对全区招商引资工作提供支持保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内设4个职能处室;纳入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部门本级
注:以上决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决算公开说明文档后。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1.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3.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4,613,305.60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509,471.78元,下降19.36%,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支付了两年的物业服务费。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2022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4,613,305.60元,与2021年度相比减少3,509,471.78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支付了两年的物业服务费。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613,305.60元,占100.00%。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2022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4,613,305.60元,与2021年度相比减少3,509,471.78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支付了两年的物业服务费。其中:基本支出10,562,069.81元,占72.28%;项目支出4,051,235.79元,占27.72%。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4,613,305.60元,与2021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509,471.78元,下降19.36%,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支付了两年的物业服务费。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2022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4,613,305.6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21年度相比,减少3,509,471.78元,下降19.36%,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支付了两年的物业服务费。
(二)支出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613,305.60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613,305.60元,占100.00%。
(三)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661,200.00元,支出决算为14,613,305.6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42%。其中: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 12,286,200.00 元,支出决算为 12,966,305.60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5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用于人员经费的增加。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年初预算为375,000 .00 元,支出决算为 1,647,000.00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439.2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信访救助资金的增加。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2022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10,562,069.81元,与2021年度相比减少7,300,707.57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较2021年减少及公用经费2021年办公楼物业费支付了两年。其中:人员经费9,294,671.33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公用经费1,267,398.48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二)具体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预算。2022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经费预算。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2022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1,267,398.48元,比2021年减少4,987,157.68元,降低79.74%。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支付两年物业服务费。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87,154.7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06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69,094.7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87,154.78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86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6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 1.21 %,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 .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 98.79 %。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2022年度无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2022年度已对 2 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金额2,404,235.79 元,自评结果已随部门决算一并公开。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不属于乡、镇、街级单位,不涉及公开2022年度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1.部门决算。是指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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