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滨海新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2-20 15:47      来源: 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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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度滨海新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综合报告

    ——在天津市滨海新区第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关于印发〈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建立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滨人发〔201913号)工作要求,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区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国有企业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截至2022年底,我区区属国有企业资产(不含金融企业)资产总额11274.6亿元,同比增长8.1%;负债7360.7亿元,同比增长8.7%;所有者权益总额3913.9亿元,同比增长7.1%。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96.8亿元;净利润总额17.9亿元。(见附件1

    2022年区直属国有企业应上缴国有资产收益共计4306万元。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截至2022年底,我区国有金融企业资产总额330.5亿元,同比下降1.2%;负债总额156.5亿元,同比下降9.6%;所有者权益174亿元,同比增长7.7%。全年营业收入10.1亿元,同比下降10.6%;营业成本3.6亿元,同比下降18.6%;利润总额7.4亿元,同比下降6.2%。(见附件2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截至2022年底,我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计账面数(净值且不含涉密资产,下同)1523.7亿元,较上年增加3.5%。负债总计账面数483.2亿元,较上年下降4.3%。净资产总计账面数1040.5亿元,较上年增加7.5%

    按单位性质,我区行政单位资产总额386.7亿元,占25.4%,负债总额244.3亿元,净资产总额142.4亿元;事业单位资产1137亿元,占74.6%,负债总额238.9亿元,净资产总额898.1亿元。(见附件3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1.土地资源。根据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数据,我区主要地类数据如下:耕地2.12万公顷,园地0.38万公顷,林地0.71万公顷,草地0.48万公顷,湿地2.37万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9.45万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92万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6.63万公顷。

    2.水资源。我区2022年水资源总量为2.16亿立方米。我区供用水量平衡,总用水量5.61亿立方米,其中,生活用水1.48亿立米,工业用水1.96亿立方米,农业用水0.42亿立方米,人工生态环境补水1.74亿立方米。

    3.矿产资源。我区矿产资源只涉及地热资源共有地热井56    

    4.森林资源。2021年,森林蓄积量为40.71万立方米。2022年,滨海新区森林覆盖率为6.87%

    5.湿地资源。我区滨海新区区内自然保护区共1个,为北大港湿地自然保护区,面积为3.5万公顷。其中,核心区1.1万公顷,实验区2.4万公顷。保护区范围包括独流减河下游、北大港水库、钱圈水库、沙井子水库、李二湾及李二湾沿海滩涂。

    6.海洋资源。我区全民所有海洋资产海域管理面积为21.46万公顷,大陆岸线359千米,有无居民海岛一座,为三河岛。(见附件4

    、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国有企业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一是积极构建改革攻坚指挥体系。为全面落实国企改革攻坚工作要求,成立国资系统“国企改革攻坚指挥部”,下设“五组一办”,即资产盘活攻坚组、瘦身健体攻坚组、巡视巡察整改攻坚组、“智慧国资”监管系统建设攻坚组、应收账款清收攻坚组及“马上办”,同步制定国资系统“知事识人”评价制度,形成“决策部署+工作推动+督查督办+成效反馈+干部评价”的工作闭环体系。

    二是稳妥开展国企混改出让出清工作。合理设定2022年混改出让出清改革目标,任务分解纳入各单位考核指标,指导规范混改出让出清改革行为。落实区深改会议要求,组建改革攻坚专班,破解改革难题。结合资产盘活工作,充分对接驻天津商会等各类各级招商平台推介企业。全年区属国有企业共完成混改、出让、出清企业116户,其中混改出让企业25户、出清企业91户。

    三是持续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加快推行经理层聘任制契约化管理,215户企业全部实施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国有企业经理层和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持续稳步推进。加强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提出区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清算预算工作思路和政策口径意见,完成区直属国有企业2021年度工资总额清算和2022年度工资总额预算工作。完善薪酬分配制度改革,贯彻工资和经营业绩挂钩原则,为企业全年发展确定了目标导向和重点任务,用实实在在的经营业绩来决定绩效年薪水平。

    四是加快盘活房产土地闲置资产。多渠道全方位推介租售,编制《滨海新区国企资产推介手册》,逐一对接各商会、平台,通过多渠道推介吸引多主体竞价。抓痛点出政策全力支持盘活,出台《滨海新区区直属国有企业房屋土地资产租售激励指导意见》和《区直属国企资产盘活工作尽职合规免责事项清单》,采取“揭榜挂帅”等措施调动各方积极性,同时建立改革攻坚“知事识人”评价体系。谋思路求实效探索资产抵债,推动资产盘活与化债偿债相结合,为债权企业注入稀缺的流动资金同时,减轻国企债务压力。寻突破促转型拓展新兴产业,利用闲置房屋在托育服务、研学教育、特需康复、社区康养等产业方向布局,全面提升资产盘活效率。2022年新区区属国有企业共实现盘活存量资产收益25亿元,超额完成20亿元的全年目标。

    五是不断完善国资监管体系建设。规范区属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完成《滨海新区国资委出资人监管权责清单(2022年版)》、《滨海新区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2022年版)》的调整修订工作,保持清单的实用性和适用性。理顺出资和产权管理关系,督促指导企业开展2021年产权业务年检工作,调整理顺77户区属国有企业出资人,指导国有企业完成所属33户企业改制注销登记工作。优化国资监管模式,按照“急用优先、试点先行、经济节约、简便实用”的原则,完善“滨海智慧国资”监管系统平台一期功能,推动二期项目建设,重点推进财务信息化(银企直联)系统建设,初步实现智慧监管“一盘棋”。探索建设财务共享服务中心,初步形成了业务财务数据共享的管控格局,工作效率大幅提升。健全协同高效监督机制,加强区属国有企业内部审计。

    六是国有资本投向、布局和风险控制情况。强化国有资本投向、加快优化产业布局。制定《滨海新区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落实措施》,围绕六个方面谋划提出22项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落实措施,确定新区国有企业发展方向。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研究制定出台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督促企业根据实际制定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严防企业债务风险,强化底线思维,综合研判各种条件变化,加强债务风险监测预警,持续推动企业优化债务结构,确保资金链安全,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债务风险的底线。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一是落实全面管理,提升国有资产运行质量。持续规范产权管理,完成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工作;认真组织开展财务决算工作,及时、准确、真实、规范和完整地做好2022年报表编制工作。加强沟通,积极服务企业报表编制工作,进一步提高报表编制质量和财务分析水平。强化分析,全面反映金融企业工作实际。全面加强区域经济运行及金融行业运行、企业财务和经营指标等内容分析,全面反映区域国有金融企业年度财务收支、经营成果和管理绩效。同时,根据国有金融企业业务开展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形成对行业金融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

    二是坚持内外监督并举,筑牢金融安全防火墙。加强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和监督,引导国有金融企业加强财务管理、健全安全风险管理和内控机制。密切关注区属国有企业债务安全,防范金融风险。实施资本穿透管理,强化国有金融机构防范风险主体责任,加强自身资本管理和偿付能力管理,健全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三是用足用好财政金融政策,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扎实推动财政普惠金融政策落地落实,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增量扩面。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创新政策扶持体系,实现财政资金倍增效应。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一是不断健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印发《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购置预算标准》、《滨海新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不断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健全区级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体系,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使用效率,实现行政事业单位闲置通用设备、办公家具等内部调剂再利用。

    二是全面盘活闲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开展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摸底调查,组织各主管部门认真梳理核查所属单位闲置资产情况。加强政策顶层设计,针对闲置资产盘活中的实际问题,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支持政策。构建完善长效机制,实施行政事业单位闲置和低效使用资产调剂使用、共享共用,促进资产优化配置、高效使用、规范处置,切实提高国有资产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2022年度通过调剂再利用盘活行政事业单位闲置办公设备、家具等;通过与国资公司委托运营、市场化处置、内部调剂再利用等方式盘活闲置房产。

    三是全面落实行政事业单位房租减免政策。按照我市《关于助企纾困和支持市场主体发展若干措施》中“房租减免”相关要求,进一步帮助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着力稳定经济增长,汇总全区各主管部门、各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镇,涉及减免租户866户,实际已减免1880.14万元,完成率100%。

    四是开展资产管理领域专项检查工作。按照财政部工作要求,重点整治2020年以来资产领域存在的账实不符、出租与租入并存等八项问题,在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我们对存在问题进行复查,限期整改,取得实效。

    (四)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

    一是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统筹指导发展建设。2022年5月以来,按照自然资源部要求,天津市集中组织开展三区三线划定,经我区多轮优化调整,天津市“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已于2022年10月经自然资源部正式启用。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合理优化国土空间格局。目前《天津市滨海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形成最终成果,组织召开了规划专家咨询会,通过政府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泰达图书馆等媒体公开向市民征询意见,履行了市级部门及相邻区政府征求意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天津市滨海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履行完报批前相关程序,经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查通过,上报天津市政府待批复。

    二是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空气质量持续改善,2022年,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30,同比改善4.2%,综合排名全市第五。土壤环境质量良好,2022年,全区农用地均属于优先保护类耕地,没有受污染耕地,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水环境质量整体稳定。2022年,水环境综合指数1.70,改善6.67%,综合排名全市第二。16个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均达标,12条入海河流累计水质达到五类及以上,达标率100%。

    三是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制定印发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方案并开始实施,保税区空港经济区获得“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称号,生态城获得“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称号,我区成功入选全国首批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城市,高新区、东疆港、生态城入选“无废城市”建设试点。

    四是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情况。强化岸线分类管控,自然岸线保有量不低于18公里,把强化岸线分类管控,自然岸线保有量不低于18公里作为长期坚持的一项工作。根据《滨海新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2年工作计划》,各涉海开发区具体实施的17项工程,全部完成年度节点任务。推进滨海湿地整治修复,各涉海开发区完成对本辖区内生态项目修复工作。加强岸滩垃圾整治,落实“海上环卫”制度,加强入海河流河口、沿海岸线、商港渔港等重点区域垃圾的巡查。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严格考核涉农街镇耕地保护责任,进一步加强耕地用途管制,全面落实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先补后占,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三、2021年度国有资产报告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2021年度滨海新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2021年度滨海新区国有金融企业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并提出了审议意见。区政府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对审议意见整改任务进行了逐项分解,围绕区人大提出四方面建议,从坚持党对国有金融机构的领导不动摇、持续全面深化金融企业领域改革、不断创新工作思路以改革促发展、健全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增强金融监管合力等方面,提出具体详细的整改落实措施,圆满完成了我区2021年度国有资产报告工作。

    四、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2年我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一是新区国有企业的布局还缺乏相应的实体经济支撑,整体经济运行质量不高,创效能力不强;二是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金融资产监管方式还有待继续改进,监管体制还需进一步健全,部分企业市场化、专业化经营管理水平不高;三是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意识不到位,制度执行力欠缺,配备人员力量薄弱;四是自然资源空间组合不够合理,生态修复综合性工作体系存在差距,违法用地执法工作存在困难等。下一步,我区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工作:

    一是持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不断做大做强国有企业。优化调整国有经济布局,通过优化新领域新方向投资布局,培育新动能和新的增长点,充分利用资本、平台、基金等各方面资金和资源,做强企业主业,增强核心竞争力。推进国有企业分类差异化管理,将国有企业划分为功能类、公共服务类、竞争类、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四类,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创造力和竞争力,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益。加强国资国企监管,加快建立有效制衡的市场化经营机制,依法落实企业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加大“三项制度改革”力度,有效调动国有企业人力资源活力、创造力,形成内生增长动力和内部监督管理体系。

    二是推进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改革,促进金融机构高质量发展。深化国有金融资产监管体制改革,加快从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按照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的理念,分类治理、精准施策,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国有金融企业管理架构。厘清出资人管理、行业监管和行政管理边界,畅通出资人管理与金融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渠道。加强国有金融企业基础管理、经营预算、绩效考核、财务监管等工作,确保中央统一规制落实到位。调整优化国有金融资本行业布局、分布结构和股权架构,有效整合国有金融资源。增强国有金融企业主责主业核心竞争力。

    三是完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推进资产管理提质增效。着力在齐抓共管上下功夫,进一步落实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的协同管理职责。全力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利用,完善公物仓体系,鼓励跨学科、跨行业交流使用,为创新发展提供支撑。加快推进资产管理融入预算管理一体化,建立预算资金形成资产的全链条管理机制。不断细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制度和指标体系,推动资产管理与绩效管理有机结合,借助绩效管理有效手段,形成资产管理倒挂机制,促进行政事业单位自觉落实资产管理责任。

    四是健全自然资源管理体系,不断加强和改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完善规划体系,充分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对自然资源配置的引导和把控作用,结合我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对自然资源配置的引导约束作用。完善城市更新政策体系,持续推动城市更新工作,结合工作实际,适时制定城市更新相关政策,不断完善政策体系,积极构建城市更新“滨城”模式。加强用地要素保障,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落实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工作,全面摸清资产家底,着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使低效闲置土地发挥更大效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件:1.2022年度滨海新区国有企业(不含金融企业)资产情况表

          2.2022年度滨海新区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情况表

          3.2022年度滨海新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情况表

          4.2022年度滨海新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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