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天津市滨海新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4-09-19 16:25      来源: 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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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共产党天津市滨海新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一、主要职责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深入贯彻市委和区委决定,对全区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天津、法治天津建设。加快推进政法队伍建设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三)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社会稳定形式,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四)健全完善政治督查、综治督查、执法监督、纪律作风督查巡查等制度机制。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五)组织和推动政法部门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推广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推动政法改革。研究拟订政法工作的重大措施,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提出建议并组织贯彻落实。
    (六)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七)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八)指导推动全区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代管区法学会。
    (九)在职责范围内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支持保障,推进安全生产发展。

    二、机构设置

    中国共产党天津市滨海新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内设10职能处室。纳入中国共产党天津市滨海新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中国共产党天津市滨海新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本级)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1.中国共产党天津市滨海新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中国共产党天津市滨海新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天津市滨海新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22,491,872.17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6,517,693.04元,下降22.47%主要原因是2023年工资结构调整增加人员收支,公用经费收支减少,2023年度维稳、禁毒、铁路护路、雪亮工程等项目经费收支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天津市滨海新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2,473,313.87元,与2022年度相比减少6,517,693.04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工资结构调整增加人员收支,公用经费收入减少,2023年度维稳、禁毒、铁路护路、雪亮工程等项目经费收入减少。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473,313.87,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天津市滨海新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2,473,313.87元,与2022年度相比减少6,517,693.04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工资结构调整增加人员收支,公用经费支出减少,2023年度维稳、禁毒、铁路护路、雪亮工程等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其中:基本支出18,760,398.8783.48%

    项目支出3,712,915.0016.52%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天津市滨海新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22,491,872.17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6,517,693.04元,下降22.47%主要原因是:2023年工资结构调整增加人员收支,公用经费收支减少,2023年度维稳、禁毒、铁路护路、雪亮工程等项目经费收支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天津市滨海新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473,313.8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6,517,693.04元,下降22.48%主要原因是2023年工资结构调整增加人员收支,公用经费支出减少,2023年度维稳、禁毒、铁路护路、雪亮工程等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二)支出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473,313.87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2,473,313.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00%

    (三)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0,385,392.34元,支出决算为22,473,313.8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24%。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8,035,392.34元,支出决算为18,760,398.8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02%,决算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工资结构调整增加人员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8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142,91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83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项目经费用于偿还滨海一号督导组住宿费。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项)年初预算为4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40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0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天津市滨海新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18,760,398.87元,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1,052,631.40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工资结构调整增加人员支出。其中:

    人员经费17,125,794.41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奖励金。

    公用经费1,634,604.46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中国共产党天津市滨海新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天津市滨海新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6,200.00元,支出决算6,180.00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20.00元,完成预算的99.68%;较上年增加1,514.00元,增长32.4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委本着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疫情放开,正常公务接待项目增多。

    (二)具体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因公出国(境)费。

    2023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截至202312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3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6,200.00元,支出决算6,180.00元,与预算相比减少20.00元,完成预算的99.68%;较上年增加1,514.00元,增长32.4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委本着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疫情放开,正常公务接待项目增多。

    2023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49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中国共产党天津市滨海新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1,634,604.46元,比2022增加86,702.32元,增长5.6%。主要原因是:机关日常公用经费正常开支,工资结构调整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天津市滨海新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00%

    中国共产党天津市滨海新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天津市滨海新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无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中国共产党天津市滨海新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已对12个区级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金额100,000.00元,自评结果已随部门决算一并公开。

    本部门2023年度未开展部门评价。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天津市滨海新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不属于乡、镇、街级单位,不涉及公开2023年度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是指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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