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直达资金)的通知 |
津滨财农指〔2023〕97号
滨海新区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
(直达资金)的通知
区农业农村委: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直达资金)的通知》(津财农指[2023]63号)文件精神,市财政局下达新区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直达资金)90万元,现将提前下达你委,绩效目标表一并下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衔接资金支出管理。此次下达的衔接资金用于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提升村集体经济发展水平。请你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和《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号)要求,管好用好衔接资金,加快预算执行。
二、落实直达资金管理规定。衔接资金纳入中央直达资金管理,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且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各个环节。同时接受财政局天津监管局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使用。
三、大力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根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财农[2021]122号)和《天津市农业农村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实施细则》(津财农[2019]134号)等要求,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大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天津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直达资金)的通知》(津财农指[2023]63号)及绩效目标表
2023年12月5日
(联系人:部门负责人:张阳 ;联系电话:022-65306952
经办人:张健 ;联系电话:022-65306946)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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