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滨海新区财政局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会监督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共同推进滨海新区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我单位2024年度行政执法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滨海新区财政局权责清单共计职权29项,其中行政检查4项、行政处罚21项、行政确认2项、其他类别管理权2项。现有持证执法人员6人,2024年无新增人员。制定了全年行政执法计划,并按季度下达,全年共开展执法检查28次,主要涉及代理记账机构的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和财政票据使用的检查。执法数量与去年同比有所下降,下降原因主要是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检查今年较上年市级下达任务份额有所下降。处理举报数量11件,主要涉及对新区各街镇、各委办局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举报处理。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严格落实《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执法公示细则》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配套制度,依据《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规程》做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在执法裁量过程中严格落实《天津市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和《天津市财政领域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从制度层面严格约束执法行为。
(二)重点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会计领域执法检查。对代理记账机构和会计信息质量两个领域选取了4家单位进行执法检查,对于不规范的问题进行了指导并限期整改,较好的完成了检查任务。
二是政府采购领域执法检查。依据《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和代理机构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23〕20号),接受上级财政部门下达的任务,对2家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了检查。
三是财政票据领域执法检查。对区属16家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通过定期的检查和督导,加强了对财政票据的管理和监督力度,增强财务人员的责任意识。
(三)执法方式创新情况
充分利用新区智慧执法平台,结合财政执法检查的实际情况,对于检查过程检查人员亮证、问询等环节全部进行全过程记录。检查过程中重视教育和惩戒相结合,以教育为主的原则,落实《天津市财政领域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通过检查达到督促单位严格管理的目的。
(四)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积极开展执法人员法治教育培训,参加上级财政部门和区级组织的各类执法培训和模拟执法训练,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法治素养,组织行政执法人员高标准完成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培训考试。
(五)执法监督情况
压实执法责任,明确执法部门分工,充分利用执法监督平台,按要求归集使用平台信息。加强通报提示,督促严格执法程序、切实履行职责。全年未发生执法行为被撤销的情形。
三、存在问题
一是执法力量不足,近年由于人员老龄化问题,执法人员补充不足制约了执法工作的开展。
二是手段不够灵活,还不能经常运用行政检查、行政调查、核查、情况调研等多种方式开展工作。
三是在执法过程中对柔性执法、释法说理重视程度不够,边执法边普法、精准普法工作落实还有差距。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根据人员编制情况,进一步通过新招录、比选等方式扩充人员力量,关注执法人员的培养,循序渐进补充执法人员,确保执法人员数量满足执法工作需要。
二是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用好行政执法记录设备,依托智慧执法平台,充分利用大数据和信息化手段提高执法办案效率,实现高效执法。
三是加强对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法治素养的培养,结合行政执法人员学习、考核,组织财政领域的专业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执法能力,提高执法水平,保障执法的权威性。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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