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滨海新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 |
滨海新区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管理情况报告
一、 基本情况
(一) 资产的总体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全区纳入统计范畴的行政事业单位共894家,其中行政单位204家,事业单位690家。我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计账面数(净值且不含涉密资产,下同)1505.07亿元,较上年下降1.2%。负债总计账面数453.57亿元,较上年下降6.1%。净资产总计账面数1051.5亿元,较上年增加1.1%。
1.资产分布情况
按单位性质,我区行政单位资产152.91亿元,占10.16%;事业单位资产1352.15亿元,占89.84%。
2.资产构成情况
流动资产771.81亿元,占51.28%;长期股权投资234.06亿元,占15.55%;固定资产净值164.34亿元,占10.92%;在建工程118.84亿元,占7.89%;无形资产净值7.51亿元,占0.49%;政府储备物资0.1亿元;公共基础设施净值200.6亿元,占13.33%;文物文化资产1.24亿元,占0.1%;其他资产6.58亿元,占0.44%。
(二) 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资产情况
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我区行政事业单位管理的公共基础设施原值226.99亿元,其中交通基础设施原值80.86亿元,公路939.03公里;水利基础设施原值10.07亿元,市政基础设施原值135.07亿元,其他公共基础设施原值0.99亿元。政府储备物资净值0.09亿元。文物文化资产283处,净值1.24亿元。
二、资产管理工作情况及成效
(一)不断完善资产管理相关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区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行为,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参考市财政局相关文件,修订完成《区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区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收入的监督管理,印发《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管理通知》和《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资产处置备案工作的通知》,健全收入收缴规章制度,规范资产处置收入管理,确保应缴尽缴。
(二)提高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信息化水平。按照资产管理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统一部署,结合我市相关要求,对旧系统进行升级改造,以适应预算一体化系统软件整合需求。新系统按照财政部制定的相关标准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卡片进行了标准化整合修订,扩充了资产管理范围,完善了日常管理功能,优化了操作界面,提升了运行效率。为确保新系统按时上线,提前部署,倒排工期,及时与上级部门协调迁移过程中的各项技术问题,加班加点对迁移后的数据开展核对,确保新系统按时上线运行。
(三)不断增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履职能力。为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提升各单位资产管理水平,确保我区机关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尽快掌握、熟悉政策文件。举办了“滨海新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及新资产管理系统操作培训”,重点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内涵、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等进行详细讲解,全区各行政事业单位共600余人线上视频参加培训,培训内容丰富,针对性、实用性强,得到了基层资产管理人员的一致肯定。
(四)高质量完成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专项报告。按照2023年度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会同区国资报告小组各成员单位,牵头起草完成2022年度国有资产综合报告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上报区政府同意后,经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组织做好区人大工作要求和反馈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通过国资报告不断增加资产管理公开透明度,借助人大代表监督有效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五)认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市财政局整体工作安排,开展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印发制度文件,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稳妥部署,形成内部工作小组,在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开展复查,尤其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协助单位认真分析存在问题原因,指导单位及时进行整改;认真准备上级检查督导组所需材料,做好解释工作,对督导组在检查过程中提出的问题积极研究,及时反馈,最终实现在该项工作正式上报财政部前,完成全部整改。
(六)首次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绩效考核工作。为进一步提升各单位资产管理水平,提高财政管理效力,参照《天津市区级财政管理绩效考核办法》以及我区“三考合一”工作要求,拟定2022年度对区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考核指标,通过考核,进一步提高各单位对资产管理重视程度,压实责任。
(七)不断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借助全区闲置资产盘活工作,率先在区县建立“公物仓”制度,实现了新区资产调剂“一盘棋”,探索以“虚拟仓”搭建公物仓共享共用管理体系,对于闲置、超标准配置等需要纳入公物仓的资产,由单位申报,主管部门审核,财政部门进行最终认定,单位进行实物保管。借助“线上+线下”运营相结合的“公物仓”资产共享共用信息平台,实现公物仓管理的透明化、科学化、精准化,在一定程度上节省了宝贵的财政资金。
(八)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盘活资源资产。结合2022年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盘活情况、2023年清理暂付款和化解隐形债务任务,通过及时处置罚没财物、追缴欠交罚没收入、督促上缴存量资金、盘活闲置房产等,激发各单位盘活闲置资产工作热情,真正实现增收节支。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不断完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制度体系建设,持续推进信息化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探索建立“运转协调、责任明确、监管有力”的工作机制,结合实际适时修订完善各项制度,定期开展培训,不断提高各基层单位资产管理水平,健全资产绩效考核制度。全面推进信息化管理,依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全面、准确、细化、动态”的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落实财会监督检查工作职责,加强与纪检、审计部门的配合,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严格执行国有资产处置制度,履行审批手续,规范处置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规范收支行为,确保应收尽收和规范使用。全面盘活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发挥“公物仓”最大效用,创新盘活方式,探索将闲置资产委托国有企业运营,提升国有资产效能。
附件:2023年全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构成情况表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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