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财政局党组关于四届区委第八轮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按照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3月14日至4月27日,区委巡察五组对滨海新区财政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并于2024年7月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巡察整改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区财政局党组坚决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区财政局党组充分认识到,抓好巡察整改,是对局党组和全体党员领导干部政治立场、党性觉悟、“四个意识”的重大考验和现实检验。区委巡察反馈会议后,区财政局党组多次就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并做好安排部署,按照区委巡察办要求,研究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定期听取巡察整改工作汇报。在整改落实中,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整改台账,强化跟踪督办,切实把这次巡察作为对自身的一次政治洗礼。
(二)积极担当作为,主要负责人带头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
党组书记、局长作为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带头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牵头领办整改重点难点问题,主动协调区级分管领导、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协助整改。及时督促提醒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多次听取相关部门整改成效汇报,整体审核把关整改方案和整改报告,全过程把控巡察整改工作,确保压力层层传递,责任分解落实,推动各项整改问题见底到位。
(三)坚持问题导向,各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
区财政局领导班子成员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坚决直面问题,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正视自身不足,深挖思想根源,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好分管领域的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上手重点难点任务,深度参与巡察整改全过程,推动职责范围内的巡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巡察整改问题一一对账销号。
(四)加强沟通协同,积极接受相关部门指导监督
区财政局此次巡察整改工作得到了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驻局纪检组和有关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区纪委监委和区委组织部认真审核了区财政局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并提出了整改意见,进一步提高了巡察整改工作方案质量。区纪委监委驻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多次出席会议听取巡察整改工作进展,并专题研究推动各项任务整改,履职尽责做好监督。同时,在区委政法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保密办和区委编办的指导下,圆满完成法治政府、选人用人、意识形态、保密、机构编制专项检查整改任务。
二、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区财政局党组严格按照区委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强化担当作为、坚决推进整改,将整改任务逐一细化分解,既全面抓好每项整改任务,又抓住关键问题深化整改,切实推动问题整改见行见效。
(一)关于“发挥财政引领和保障作用不到位,履行核心职能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上级部署有温差”问题,区财政局党组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上率下全面加强理论武装,结合新区财政工作实际狠抓学习贯彻,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上级部署要求落到实处,推进新区财政工作取得新成效。
(1)针对理论学习不够深实的问题。
持续加强理论武装。区财政局党组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局党组会议均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等作为第一议题,及时跟进学习,并结合实际工作落实。持续加强日常学习,每季度发布机关党组织学习内容,督促各支部通过“三会一课”、集体学习等形式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升支部组织生活规范化水平。积极组织参加区委组织部、区级机关工委安排的各项培训,并邀请党校老师开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学习走向深入。加强天津干部在线学习平台的应用,开展多层次学习,营造良好学习氛围。面向全局干部职工,开展党的理论知识竞答活动,推进理论学习形成热潮。
(2)针对学用结合不紧密的问题。
一是持续加强理论学习中心组建设。区财政局党组审议通过了《区财政局党组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实施办法》,并严格按照制度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同时,结合区委宣传部总体安排和财政工作实际需要,制定了《2024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严格按照计划开展学习。
二是切实提高中小微企业合同总额占全部政府采购总额的比例。采取针对性措施,努力提高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比例。2024年7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落实工作的提示函》。同时,积极开展宣传培训,分别于2024年10月和2024年11月对相关单位进行业务培训,重点提示各采购人要落实政府采购对中小企业的扶持政策。2024年10月,与中国人民银行滨海新区中心支行、滨海新区中小企业协会联合举办2024年滨海新区中小企业“营商环境大讲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宣讲会,细致解读政策内容,帮助中小企业及时掌握当前政策的最新动态。按照“向群众汇报”工作有关要求,积极组织座谈会,于2024年12月将新区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落实情况向企业进行汇报。
(3)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未压实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着力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了《滨海新区财政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同时,面向各支部,开展了意识形态工作培训会,提高对做好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此外,将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全面从严治党和基层党建互学互看体系,认真监督落实,确保意识形态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开展。
二是强化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守保密关口。进一步加强保密工作规范化管理,统一使用带有保密审查的信息公开审批表。同时,制定《滨海新区财政局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并严格执行。此外,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管理,严格审批,切实做到门户网站公开信息无审批不上网。
2.关于“‘财政之为’助力高质量发展存差距”的问题,区财政局党组坚持以新发展理念引领改革,立足新发展阶段,下大力气扎实做好推进财源建设、管控地方债务、增加民生投入、统筹财政资源等重点工作,多措并举推动新区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1)针对推进财源建设用力不足的问题。
一是持续强化税源建设。切实压实区级主管部门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加强分析通报,将税源指标的各项数据分解到各开发区、各主管部门,按月形成通报。此外,进一步加强税源专班建设,提高统筹能力,分工明确,高效完成市区两级交办的各项工作。经过努力,2024年1至12月新区税源工作排名全市第6,较1至7月上升4位。
二是切实加强非税收入监管。一方面,在税源专班内部,成立非税收入小组,重点对全区各部门非税收入进行监控。另一方面,压实各执收部门的主体责任,本着谁征收、谁负责的原则,强化非税收入及时缴库意识,确保收入及时足额入库。目前,已经形成畅通的非税收入沟通协调机制,下大力气盘活新区资源、资产,助力非税收入可持续增长。
三是持续关注“城镇垃圾处理费”收缴情况。2024年7月,已对区城管委下达督办通知,要求其摸清新区征收底数、制定征管措施等。同时会同税务局、区城管委等有关单位,学习有关政策。2024年10月对区城管委提出的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方案提出建议,区城管委继续对方案进行优化。2024年12月,区城管委正式下发《滨海新区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方案》,推动应收尽收。
(2)针对地方债务管控方面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政府性债务源头管控。区财政局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债务源头管控工作。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主动作为,积极向国家和天津市争取到了一揽子化债政策支持,高质量完成了年度全口径债务风险化解目标任务。此外,全力推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由市规资局滨海分局加大土地出让力度,增加土地出让收入,实现财力同比增长。
二是确保政府债券本息足额按时偿还。督促、压实相关开发区、街镇、主管部门债务偿还主体责任,提高项目运营管理水平,督促项目单位按照测算的平衡方案及时实现项目收益,专项用于偿还对应项目债务本息。将2024年政府债券应偿还债务本息足额纳入年初预算,同时,年度内追加当年新增债券当年应付利息,并及时列支。
三是积极推动新增地方政府债券使用。针对债券使用执行率问题,与相关部门积极沟通,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每月对债券资金发行、拨付、使用情况进行通报,对排名靠后的相关开发区、项目主管部门和街镇进行督促和通报预警,对于执行不力的,督促有关开发区、部门和街镇梳理未支出原因,制定资金使用计划,切实提高政府债券使用效率。及时将相关情况报主要区领导和分管区领导,并抄送区委组织部、区委督查室、区发改委、区审计局,形成多方合力,共同推进的良好格局,切实提高了债券使用效率。
(3)针对民生投入主动作为不够的问题。
一是持续提高教育经费投入。切实推动落实“两个只增不减”,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提高,2024年生均经费排名全市第1,教育的保障力度不断增强。
二是及时拨付供热补贴资金。按照新区决策程序,区财政局通过压减一般性预算等措施,统筹资金后及时拨付到位,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最大限度落实资金,确保供热平稳运行。
(4)针对财政资源统筹能力不强的问题。
一是积极试编财政中长期发展规划。在2025年预算编制中进一步增加财政政策制定、年度预算编制的前瞻性、连续性。
二是全面加强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监督。持续加强缴库力度,与区国资委密切协作,确保国有资本收益按时缴入国库。
三是持续强化资金全过程调度使用。结合新区发展实际,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采取有力措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积极开展预算单位结余结转资金自查自纠工作,将收回的存量资金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亟需资金领域。
3.关于“财政示范引领作用发挥不到位”的问题,区财政局党组以身作则,作为财政部门带头做到真过紧日子,进一步推进财政科学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持续强化本单位内控管理,切实推进政府闲置资产盘活,着力腾出更多资金用于发展所需、民生所盼。
(1)针对内控管理流于形式的问题。
一是分步开展本单位资产清查。首先,核对财务账与资产账。新区成立后资产已完成账账核实,并同步完成资产管理系统上传购置凭证与票据;新区成立前资产已明确区分原塘汉大财政局资产和新区财政局资产,并与资产管理系统核对一致。截至目前,财务账与资产账核对工作已全部完成,单位资产账账相符。其次,盘点实物资产,摸清资产现状。采用信息化手段加强使用管理,提高资产管理效率。
二是进一步加强内控管理。对下属事业单位财政综合服务中心内控管理进行了工作指导,推动开展各项资产的清查和盘点,并制定有关管理办法,强化资产日常管理工作。
(2)针对推动闲置资产盘活力度不足的问题。
一是大力推进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盘活。认真开展各街镇使用管理房产专项清查工作,印发《关于对各街镇使用、管理房屋开展清查盘点的工作方案》,按照全面排查、确定权属、分类管理的方式稳步推进,辐射全部街镇,以点带面,一揽子解决共性问题。同时,积极配合区国资委,探索合理合法路径,达到既盘活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又节省财政资金,完成为国有企业注资的目的。此外,还积极推动区国资委会同区机管局拟定划转方案,取得了较好效果。
二是强化“公物仓”资产管理。组织专题会进行深入研究,加强政策培训,印发制度文件,明确入仓资产标准,调剂使用程序等,确保各类资产高效使用。以专项行动作为驱动力,督促各部门梳理本单位通用办公设备使用情况,分批入仓,扩充仓内资产。将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效结合,严格新增资产预算审核要求,以预算约束推动共享共用。持续认真落实日常监督机制,印发工作提示函,督促各单位按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切实压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使用、管理主体责任。
(3)针对财会监督责任未压实的问题。
一是大力建设高质量执法队伍。认真进行统筹安排,结合机构改革,持续新增执法人员,按照司法局对全区执法考试的统一安排积极申报。
二是切实提高一线执法人员参与率。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管理,结合财政工作,各执法室全员参与执法,已达到执法参与度100%。
三是加强对代理记账机构管理。依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核查新增机构、提醒备案,关注预警并审批变更。与协会合作调研,按要求开展专项整治的现场检查,并公示管理情况。2025 年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有序衔接工作的通知》要求,代理记账机构恢复许可证事前审批,4月份的年度备案工作,全区备案率从67%提升至88%,其中区本级备案率94%。
4.关于“基管公司监管体制问题亟待解决”的问题,区财政局党组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责任,认真履行主要出资人代表机构职责,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不断提高基管公司管理和经营水平。
(1)针对出资人职责履行不到位的问题。
强化履行主要出资人代表机构职责。区财政局党组积极研判梳理,建立托管资金月报告、运行情况季报告、审计情况年报告的定期监督机制,切实发挥出资人监督职责。首先,与滨海产业基金有限公司就公司日常管理、更好落实国家金融政策等召开专题会进行了研究。其次,对基金托管账户资金收支情况进行监测,对基金对外投资情况、公司运行情况等进行监测,对基管公司审计情况进行分析,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进一步加强对基管公司运营管理情况的监管。
(2)针对基础管理缺少监督的问题。
加强对基管公司基础管理的监督,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实地调研等方式,对基管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投决会各股东是否切实履行出资人义务等情况进行了梳理,明确建立定期监督机制。首先,进一步加强基管公司对外出资管理,严格对外投资事项审批。同时,要求基管公司就支委会会议、股东会会议、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等会议形成会议记录,真实、完整地反映会议全部讨论内容,严格履行相关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规范公司治理。此外,对基管公司内部考核激励机制进行重点关注,将团队建设作为基管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抓手,为未来继续管理好引导基金奠定基础,对基管公司每年人员考核情况实行备案管理。
(3)针对子公司设立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区财政局主要负责同志对基管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分管副局长召开专题会,积极推进有关工作,要求基管公司遇重大事项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落实“三重一大”等制度机制。对基管公司对外设立子公司情况进行了摸底清查,要求基管公司对于属于“三重一大”范围的重大资金使用事项严格履行审批程序,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规范程度。基管公司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将按照规定程序妥善安置子公司员工、并对子公司予以工商注销。
(二)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纠治重点领域问题韧劲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两个责任’落实存差距”的问题,区财政局党组坚决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局党组书记落实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密监控财政重点业务廉政风险,确保局内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压紧压实。
(1)针对一把手“头雁”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区财政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于2024年8月面向全局讲专题廉政教育党课,切实提高财政干部廉政意识,持续推进廉政教育常态化。用好反面典型案例,传达学习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通报,进一步强化警钟长鸣意识,巩固廉洁从政氛围。同时,坚持久久为功、持续用力,认真做好廉政教育规划和安排,每年由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开展专题廉政教育党课。
(2)针对主体责任落实流于形式的问题。
围绕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强化制度执行、推进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支撑引领行动等重点任务,科学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两个清单”。进一步加强审核把关,局党组召开会议研究通过班子和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两个清单”,局党组书记对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的清单进行把关签字,层层压实责任。同时,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两个清单”任务落实,有关重要事项在党组会上研究推动,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和时限进行逐一落实。此外,依托全面从严治党平台,对全面从严治党“两个清单”内容进行逐项录入,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两个清单”各项问题均及时落实到位。
(3)针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认真部署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2024年7月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在全局范围内再次梳理了廉政风险,查摆廉政风险点20余条,并制定防控措施,做到防微杜渐、防患未然。同时,结合排查出的廉政风险强化监督检查,严管廉政风险苗头性问题。此外,组织开展廉政风险防范培训,集体观看廉政教育片,夯实思想基础,做好防范工作。
2.关于“纪检组日常监督用力不均”的问题,驻局纪检组充分发挥派驻监督优势,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推进专项监督,彰显“探头”和“前哨”作用。
(1)针对纪检组日常监督用力不均的问题。
一是推动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纪检组立足监督职责,强化“全链条”“闭环式”精准监督,在开展的各项监督工作中,例如文物保护领域、中小学配餐、政府采购等专项监督,制发提示函22份,约谈区财政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50余人次,注重监督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二是切实加强与干部沟通交流。一方面,常态化开展事业单位干部谈心谈话,深入了解干部思想状况、日常履职情况,严管厚爱、激励约束干部。另一方面,与区纪委信访部门加强沟通,了解招投标领域信访问题,并督促区财政局全面起底近3年来接收(受理)政府采购项目举报案件以及投诉受理案件,抽查重点案件,跟踪办理情况。
3.关于“资金监管职责缺失”的问题,区财政局党组强化制度落实,严明财经纪律,强化财会监督,出实招清理应收款项,扎实推进审计问题整改,不断提升资金监管效能。
(1)针对财经纪律成为“稻草人”的问题。
多次与清研基金管理人建投基管公司沟通协调,经合伙人会议同意,现已收回清研基金闲置资金,资金已上交国库。区财政局严格要求滨海产业基金管理公司加强合规风控、投后管理以及投资团队管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能。
(2)针对挂账问题久拖未决的问题。
出实招清理应收款项挂账。结合全市专项工作安排,制定往来款项专项清理工作方案,组织区属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全面深入自查。根据自查工作结果,对照十七项重点复核事项进行复核确认,并选取部分区级部门进行抽查。区财政局将各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项核算纳入常态化监控范围,定期调度部分重点关注单位,统计清理进展情况,并收回街镇借款。
(3)针对推动审计整改不力的问题。
一是积极督促政府专项债使用。经局党组深入研究,进一步规范专项债券资金拨付流程,严格执行《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实行区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专户管理的通知》《天津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关于实行区级财政专项债券资金专户管理有关具体工作的通知》,对项目单位从严审核债券资金调拨,执行专项债券资金专户管理,避免资金使用不规范行为。同时,结合新区实际和财政工作要求,每季度组织相关开发区、街镇、主管部门和发债主体填报《政府专项债券偿还来源监控台账》,定期组织梳理政府专项债券偿债来源,督促各单位上缴项目收益,持续传导专项债券化债压力,进一步压实项目主管部门主体责任。此外,加强惩戒力度,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通报,对持续整改不力的单位进行约谈。
4.关于“政府采购监管缺位”的问题,区财政局党组进一步深入研究政府采购有关政策规定,强化制度落实,健全监管机制,增强监管力量,提高服务意识,切实保障政府采购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1)针对监管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一是优化政采监管干部队伍。着力强化政采监管力量,进一步明晰工作界限。2024年8月,积极协调区委组织部,通过区内比选调入干部1名,安排到国库室负责政采行业监管,充实监管力量。
二是择优选用招标代理公司。进一步加强对采购领域工作的监督指导,督促财政综合服务中心,于2024年8月按照要求印发了《滨海新区财政综合服务中心“三重一大”决策目录清单》,将招标代理的选用纳入中心“三重一大”决策范围,规范代理机构选用程序。同时,在局机关方面,规范机关代理机构选用程序,建立多家比选机制,通过多家比选的方式,经集体决策,确定招标代理机构。此外,在所属事业单位方面,加强对所属事业单位招标代理机构选用的监管力度,推进严格按照规定选用招标代理机构,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切实提高招标代理工作的规范化程度。
三是开展集采机构专项检查。开展2024年区级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监督,抽查部分项目档案、审查相关内部文件资料、组织问询采购当事人、填写调查问卷等方式实施。经考核,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采购中心2023年度政府采购工作完成情况考核结果为优秀。
四是开展政采部门干部轮岗。深入分析全局岗位情况,特别是对重点岗位进行分析研判,坚决防范廉政风险。统筹安排财政综合服务中心政采部开展重点岗位轮岗。目前岗位轮换已经完毕,相关同志已聘任到岗。
(2)针对监管力量薄弱的问题。
一是切实提高监管能力。着力提高政府采购监管能力,调入干部1名,并安排该同志从事政府采购监管工作,增强了政府采购信访投诉处置、采购人信息公开等日常监管工作力量,进一步提高了政府采购工作监管水平。
二是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区财政局印发《关于做好政府采购项目意向公开和合同公告工作的提示函》,要求各预算单位要切实履行采购意向公开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规定公开采购意向、高度重视合同公示工作,及时公开备案采购合同并报送相关整改情况。对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主管部门领导和政采专管员开展政府采购主体责任专题培训会,重点提示各采购人严格落实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要求。结合举报投诉等问题线索,对意向公开及合同公告不及时的单位进行提示,切实加强政采合同管理。
(3)针对违规投标视而不见的问题。
从严查处政采违规案件。针对某单位服务项目投标单位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情况报告,经调查后,对某公司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行为处以罚款,列入不良行为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关于“作风建设不严不实”的问题,区财政局党组以自我革命精神强化作风建设,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强化担当作为,大力推进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营造风清气正良好局面。
(1)针对主动作为不够的问题。
强化国企股权投资认定。会同区发改委,召开了多次专题会,就股权投资认定需要要件进行了多次研究,并按有关要求将对滨海产业基金出资及时计入股权投资。同时,印发了《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投资总会计核算管理操作规程(试行)》,加强日常核算、存量清查、明确职责分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新区财政会计核算,全面、客观、准确反映政府股权投资。
(2)针对节俭意识树得不牢的问题。
一是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竞价优势。局党组认真研究,结合提出的问题,对节约措施的事实效果进行评估和总结。统筹安排、主动整改,通过主动与采购人沟通到中石化、中石油走访座谈、提高价格分数占比、在招标文件中设定最高限价等招法,积极推进车辆加油项目改革。截至2024年,财政综合服务中心受理委托承接的17个采购车辆加油项目,累计节约资金约90余万元,在优化营商环境的同时,最大限度节约财政性资金。
二是加强课题研究成果转化。在编制2025年预算时,印发《关于编制2025年区级部门预算的通知》,坚持过紧日子,坚决压减一般性支出,强化事前绩效评估,切实提高财政资金效益。同时,在全区开展政府购买服务清理规范,印发《滨海新区政府购买服务清理规范工作方案》,自2024年12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政府购买服务清理规范工作,全面梳理购买事项,结合各单位职责边界,进行清单化管理。此外,区财政局作为政府购买服务主体,按照全区政府购买服务清理规范方案,认真梳理“三定”职责以及现有涉及政府购买事项,做好管理工作。
(3)针对财务管理把关不严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严肃局内财经纪律。严格按照加强财务管理整改的工作进度,统筹所属事业单位出台相关文件。印发《财政综合服务中心关于加强财务报销管理的通知》,明确差旅费报销范围、强调报销内容,并加强审核。针对已发现的问题、异常、疑点,进行深入、细致的核查和调查,逐条分析现行财务预算报销审批管理办法中存在的疏漏。此外,区财政局党组强化举一反三,加强对财政综合服务中心财务工作的监督检查,结合内控制度等进行深入指导,对财政综合服务中心全体干部进行财经纪律培训。
二是严把报销审核程序。进一步完善财务制度,印发《关于加强财务报销管理的通知》,明确差旅费报销范围、强调报销内容,加强审核,切实提高了差旅费报销规范性、堵塞了管理漏洞。进一步严格工会管理制度,坚决杜绝超标准使用工会资金情况的发生。此外,着力开展财务报销培训相关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报销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三)关于“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有力,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弱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班子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区财政局党组坚持刀刃向内,深入反思,积极整改,强化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强化担当作为,不断提高领导能力和水平。
(1)针对班子自身建设存在差距的问题。
一是强化财政工作发展谋划。区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经济发展工作,不断增强局党组把握全局、科学谋划财政工作发展的能力,持续提高局党组对于本部门关于经济发展工作的重大规划和重点任务的研究频次。2024年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关于经济发展工作的重大规划和重点任务十余次,充分发挥财政作用推进高质量发展。
二是加强财政综合服务中心班子配备。积极推动财政综合服务中心领导班子建设,新配备领导班子正职1名,推进财政综合服务中心领导班子充分发挥领导作用。
(2)针对基层调研走过场的问题。
一是强化基层联系服务对象。党组成员深入落实“四下基层”有关要求,积极与区级机关工委对接,严格按要求落实班子成员联系点制度,强化联系服务对象。结合联谊交友、人才服务、“三新”党建等工作开展,常态化联系服务对象。积极组织局机关党委以及所属各支部,与基层单位党组织开展结对共建,广泛开展绿地养护、学雷锋志愿服务服务基层的活动。
二是结合本职工作充分开展调研。局领导带头深入基层,加强基层调研工作,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定调研计划,确定调研课题,着力察民情、解民忧,切实提高调研工作水平,提升财政工作质量。2024年形成6篇较高质量的调研报告。
(3)针对重大事项把关缺位的问题。
一是优化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区财政局党组多次与财政综合服务中心沟通研究,指导起草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及管理办法。研究部署了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及管理办法的相关工作,并开展了内部征求意见。
二是严格定期奖励工作程序。严格按照巡察整改要求,召开区财政局党组会议听取定期奖励工作相关汇报,审议通过了《滨海新区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及机关工勤工作人员定期奖励工作方案》。召集事业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召开定期奖励工作业务培训会,修订规范《定期奖励工作流程》,明确范围,着重强调关键节点,严谨细致安排工作步骤。
2.关于“选人用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区财政局党组进一步强化党管干部,科学谋划干部队伍建设,严把政治首关,强化干部培养,激励担当作为。
(1)针对事业单位干部选任指导不力的问题。
强化事业单位干部选任指导。局党组着力强化党管干部,严格按照区委组织部要求,全程领导所属事业单位选人用人工作。与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和所属事业单位,反复沟通研究,按照有关规定,制定了《滨海新区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务选任和平职交流工作流程》《滨海新区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流程》,以制度建设推进所属事业单位选人用人工作规范化开展。
(2)针对干部队伍建设存短板的问题。
积极争取引进年轻干部,2024年下半年,通过公务员招录、选调生招录、区内比选,调入多名年轻干部。坚决落实机构改革工作部署,区财政局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此外,认真谋划干部队伍建设,配合区委组织部完成了相关干部的提拔和进一步使用,充分考虑了用好各个年龄段干部的要求,广泛调动了财政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3)针对混编混岗现象严重的问题。
积极化解混编混岗问题。区财政局党组多次进行认真研究,着眼推进财政职能作用发挥,进一步优化干部配置,在保证财政职能充分发挥的基础上,合理调配行政、事业等工作人员,相关人员返回相应事业单位工作。同时,为保证有关部门和事业单位正常运转以及职能作用发挥,局机关各室和所属各事业单位认真做好工作衔接,积极推进平稳运行。
3.关于“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区财政局党组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持续强化党的建设,着力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1)针对指导基层党建用力不足的问题。
一是提高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质量。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巡察反馈问题,分别组织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召开专题培训会,对各支部进行培训工作,重点就组织生活会的各项要求进行说明和强调。在局机关党委的指导下,财政综合服务中心党支部组织各党小组,分别召开了党小组会,对党员干部提出明确要求,切实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批评与自我批评要开门见山。
二是强化相对后进党支部整改。局党组高度重视基层党建工作,不断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力度,每季度召开党组会议,听取基层党建有关工作汇报,并进行安排部署。持续做好相对后进党支部整改提升工作,结合基层党建互比互看工作,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整改效果。同时,强化推动整改,加强对后进党支部的关注和指导,针对相对后进支部制定了整改措施,逐条落实到位,通过先进带后进等措施,提高了整改成效。
(2)针对党员发展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严格预备党员转正程序。进一步规范党员培养和发展有关工作,严守程序,严格把关,认真做好2024年预备党员转正工作。党组会上,在充分介绍了转正对象的培养考察等情况的基础上,与会成员逐一发表意见,并认真做好了相关会议记录,严格按照程序开展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二是加强党支部会议程序管理。认真开展了对基层党支部党务干部的培训工作,及时传达区委区级机关工委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最新精神,指导各支部在召开支部会议时严格按照程序开展,认真做好相关会议记录,并完善党员归档材料。
(3)针对党建带群建工作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积极推进局机关工会和妇联换届选举。局党组高度重视群团工作,召开党组会议听取群团工作汇报,并进行安排部署。与区级机关工会联合会、区总工会多次协调沟通,认真组织学习换届选举相关文件,并按要求的时间节点开展换届选举工作。目前机关工会、妇联换届选举工作均已完成,相关负责同志均由局机关行政人员担任。
二是成立事业单位工会和妇联组织。局党组认真研究工会工作,与区级机关工会联合会、区总工会多次协调沟通,确保政策把握到位,并积极推动事业工会分设和成立工作。目前,区财政局事业工会正式成立。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进一步巩固深化整改成果的措施与计划安排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理论学习的深度不够。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活学活用、融会贯通的程度不够,以理论结合实践推动增强高质量发展本领、服务群众本领、防范化解风险本领的创新性招法不多,从宏观层面上谋划、部署、推动巡察整改工作的本领不强。
二是结合财政业务的力度不够。将巡察整改任务充分融入财政日常业务进行整改还不到位,将巡察整改成效体现在财政工作实效上的成果还不足,规定动作做得多,创新动作做得少,财政特色明显的招法比较少。
三是在举一反三整改上有欠缺。在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开展举一反三和反思反省的力度不够大,不善于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在建立长效机制和加强标本兼治上成效不显著,部分任务还需进一步开展整改。
(二)进一步巩固深化整改成果的措施与计划安排
一是持续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党的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深化政治理论学习,扎实推进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委区委各项精神和决策部署,确保理论学习入脑入心,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新区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良好实效。
二是持续强化主体责任,加强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不断加强党内监督,将整改成果压实落地,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深度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和部门主要负责人的监督,由局党组书记率先垂范,在局内形成层层压实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体系,与新区财政高质量发展工作实际紧密结合,确保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良好效果。
三是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加强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结合巡察整改成果持续纠治“四风”,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用心用情做好谈心谈话,力求准确掌握干部思想动态,确保廉政风险化解于萌芽状态,筑牢拒腐防变防火墙。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巡察集中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党组反映。联系电话:022-65306787;邮政信箱:天津市滨海新区大连东道1060号1号楼A座306室;电子邮箱:bhzhaohong@tj.gov.cn。
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党组
2025年5月22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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