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津市滨海新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2024年度滨海新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
发布日期: 2026-01-09 15:04      来源: 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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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关于印发〈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建立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滨人发〔201913号),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作要求,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统筹领导,组织相关部门对2024年度全区各类国有资产进行清查盘点、统计汇总、综合分析,形成了《2024年度滨海新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现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将我区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截至2024年底,我区区属国有企业资产(不含金融企业)资产总额12766.38亿元,同比增长8.89%;所有者权益总额3868.2亿元,同比增长1.82%;实现营业收入总额793.52亿元,同比增长8.65%;缴纳税费56.51亿元,同比增长26.87%(见附件1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截至2024年底,我区国有金融企业资产总额389.95亿元,同比增长10.54%;负债总额218.12亿元,同比增长24.22%;所有者权益171.82亿元,同比下降3.04%。全年营业收入13.93亿元,同比增长11.47%;营业支出4.83亿元,同比增长12.25%;净利润6.83亿元,同比增长12.06%。(见附件2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截至2024年底,我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计账面数(净值且不含涉密资产,下同)1444.29亿元,较上年下降4%。负债总计账面数328.62亿元,较上年下降38.02%。净资产总计账面数1115.67亿元,较上年增加5.75%

    按单位性质,我区行政单位资产总额167.47亿元,占12%,负债总额53.92亿元,净资产总额113.55亿元;事业单位资产1276.82亿元,占88%,负债总额274.7亿元,净资产总额1002.12亿元。(见附件3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1土地资源。根据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显示,我区土地面积共19万公顷,其中耕地0.27万公顷、园地0.02万公顷,林地0.26万公顷,湿地2.28万公顷,建设用地9.81万公顷。

    2水资源。根据《2024年天津市水资源公报》,我区水资源总量为2.8286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资源2.8286亿立方米。2024年我区供用水量平衡,总用水量5.69亿立方米,其中,生活用水1.36亿立方米,工业用水2.21亿立方米,农业用水0.21亿立方米,人工生态环境补水1.92亿立方米。

    3矿产资源。我区管理、在开发利用的矿产资源只涉及地热资源,为中低温沉积盆地型,广泛分布于全区,共有地热探矿权11个,地热采矿权612024年度开采总量580.05万立方米。

    4森林资源。2024年,森林覆盖率为5.71%2023年森林蓄积量为55.06万立方米。

    5.自然保护区资源。我区自然保护区共3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个,为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省级自然保护区1个,为天津北大港湿地自然保护区;国家级自然公园1个,为天津滨海国家海洋公园。

    6海洋资源。我区管辖海域面积约1860平方千米,海域划定生态红线面积269.43平方千米。有无居民海岛1座为三河岛,位于北塘区域,地处永定新河、潮白河、蓟运河交汇入海处。(见附件4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一是聚焦管资本为主,完善国资监管体系。推动集中统一监管,分析研判问题,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体系,确定处置路径。强化经营业绩考核,坚持“真考实考严考”原则,督导企业降本增效。深化综合产权管理,全面推进产权管理综合提升行动,保障各企业及时顺利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加强财务预决算管理,做到财务数据应统尽统。开展高成本债务成本压降,大幅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实施区属国企财务系统教育提升扩面深化专项行动,进一步提高企业财务工作规范性。规范国有企业选人用人工作,形成科学规范、竞争择优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优化智慧国资系统建设,将系统运用与其他系统实时联动,形成管理闭环。

    二是聚焦能力建设,健全完善治理机制。优化国企公司治理架构,持续推动外董人才库扩库建设。开展现代企业制度试点,推动完善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机制,全方位鼓励企业在选人用人、物资采购、考核管理等方面大胆改革创新。健全规范收入分配机制,组织实施区直属国企工资内外收入情况专项检查,部分国企建立招商激励机制和基金浮动管理费激励机制。稳妥推进区属国企混改,规范混改出让出清改革行为,完善改革实施方案,建立混改后企业注册地移出我区通报机制。

    三是聚焦核心优势,加速创新业务布局。发挥优势做强主业,以经营收入为主要依据,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标准核定主业,以市场化业务情况核定各级企业分类和主业。规范新产业布局投资,助力优势企业聚焦主业拓展市场化业务,避免无序竞争。加大重点新业务领域投资,不断拓展域外海南分布式项目,签署北塘渔光互补项目合作协议,加大与省外企业合作力度。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与AIC合作成立科技创新股权投资基金,全面支持新区创新产业发展,实现天津首笔高速公路数据资产入表,养管无人机巡检应用场景落地,轨道交通实现B1线新一代互联互通CBTC系统首台(套)设备应用。持续加大投资医脉基金,与生物医药联合研究院共建动物实验中心项目。

    四是聚焦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三量工作。全力盘活存量资产,实现所有项目责任到人,高质量举办我区“三量”发展推介大会,鼓励企业探索资产证券化等盘活新模式,2024年实现区属国企实现盘活收益102.2亿元。加快企业“瘦身健体”,贯彻落实“扁平化改革”工作部署,全力推动压层级、消冗余、优架构。妥善化解债务风险,完善常态化地方债务监测,推动重点盘活化债项目。支持服务央地合作,完成央地合作对接会、在津央企座谈会、市属企业滨海行等大型交流活动,服务推动中国资环集团落户生态城,实现中国电子飞腾算力芯片研发中心项目、长城先进智造基地等央企项目落地。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一是强化资本监管职能,完善现代治理架构。聚焦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核心职责,建立穿透式资本监管机制,强化资本运营全流程审计监督,严控偏离主责主业投资行为。推动国有金融机构“三会一层”治理架构改革,实施董监事履职评价制度。完善风险管理和内控体系,实现重大交易风险预警响应。完善“正面清单+负面清单”分类授权机制,建立重大事项制度,健全风险处置“熔断-整改-验收”闭环管理流程。

    二是健全产权登记机制,构建动态监测网络。打造“全生命周期”产权管理体系,建立产权登记电子凭证系统,实现从设立登记到产权注销的数字化闭环。打通与市场监管、税务部门的数据壁垒。实施产权年检管理制度,建立问题整改机制。搭建财务监管数据中台,实现快报数据自动校验、决算报告智能分析、绩效评价多维建模,构建监管闭环。

    三是压实主体责任链条,创新制度执行机制。建立“三位一体”责任体系,推行财会监督“第一责任人”述职评议制度。构建制度执行“四维评估”模型(完备性、适用性、执行力、有效性),开发制度数字化管理平台,实现重要制度“线上解读-执行跟踪-效果评估”全流程管控。创新“三维立体”监督模式:纵向建立“总部-分支机构”垂直稽核体系,横向实施跨部门联合检查机制,深度运用监管科技开展资金流向穿透式追踪。构建风险联防“四道防线”,建立跨市场风险监测联席机制,完善重大风险应急体系。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一是构建绩效考评体系,压实资产管理责任建立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考核机制,将资产报告编报质量、管理制度健全度等核心指标纳入区级财政管理绩效考核体系推动形成“配置有标准、使用有台账、处置有流程”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

    二是完善年报编审模式,提升数据治理效能。运用“智能校验+人工复核”双审机制,通过资产卡片与财务账对比,实现共性数据自动校验。开展线上培训与线下指导结合的方式,组织参与专题培训覆盖500余人次。同时,建立数据对比审核机制,确保资产数据在不同报告中的一致性,在各部门配合下,高质量完成年报汇总上报。

    三是多维盘活存量资产,释放资源经济价值。创新'公物仓+数字平台'管理模式,上线资产调剂云平台,实现跨部门资产智能匹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拓宽盘活领域,积极组织推动各行政事业单位盘活变现,加大清收力度,创新盘活方式,提高资产使用效益,超进度完成市财政局下达的年初任务。

    四是深化综合报告改革,构建全口径监管体系。按照1+4”国有资产报告制度,组建由财政、国资、规资等部门组成的专班,按照区人大财经委2024年度工作安排,起草2023年度国有资产综合报告,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等各专项报告的牵头部门提出工作要求,加大统筹力度,不断提高综合报告质量,夯实基础数据,切实增强国有资产综合报告的可读性和可审性。

    五是实施专项清查整治,筑牢资产安全防线。开展“清仓见底”专项行动,开展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资产清查专项工作,真实、完整反映各单位通用办公设备资产状况,规范固定资产监督管理,促进单位资源有效整合与合理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益。通过清查,推动处置资产5244台,扩充“公物仓”资产245件。

    六是打造智能监管闭环,提升财会监督质效。构建'非税系统预警+提示函达'双轮监管体系,结合日常监管问题,印发工作提示函,引导行政事业单位规范管理。借助“天津市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系统”,定期分析各单位出租出借及处置收入,核实缴库科目规范性,及时沟通并督促问题单位更正,有效提升单位资产管理业务水平。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一是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统筹指导发展建设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的《天津市滨海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明确我区发展定位,落实划定三条控制线,构建全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新格局。规划聚焦“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系统治理,创新实施海陆资源一体化配置,通过土地综合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政策工具,统筹优化城镇建设用地、港口航运、清洁能源等重大基础设施空间布局,同步建立包含渔业用海、交通运输用海等海洋产业用海分级管控体系。对城乡公共服务、交通、能源、水利及安全设施等进行系统安排,全面助推我区建成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示范区。

    二是生态示范创优领航,海洋修复强基攻坚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入选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培育109个无废细胞。经开区、生态城等获评国家减污降碳、环境健康管理试点,零碳小镇入选绿色低碳典型案例,寨上街岸段、生态城静湖分别获得国家美丽海湾和市级美丽河湖称号,生态环境监测技术比武斩获多项全国奖项。同步实施海洋生态修复工程,完成天津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区级验收,累计修复岸线17.7公里、整治修复面积约251公顷,年内新增修复岸线7.6公里,以污染防治攻坚为抓手,筑牢高质量发展生态屏障。

    三是严守耕地底线不放松,盘活低效用地再开发。为保障粮食安全,我区坚决贯彻习近平耕地保护指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管控“非粮化”,高质量完成耕地占补平衡与耕地进出平衡工作,严守30.43万亩耕地和25.46万亩永久基本农田耕地红线,确保耕地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作用,分类施策、清单管理,聚焦低效四大低效用地类型,加强规划政策激励,放宽用途管制,鼓励土地混合利用。积极盘活农村空置土地,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完善配套细则,谋划7宗入市地块,中塘张港子项目入选国家典型案例,为土地资源高效利用提供有力支撑。

    四是创新海陆联动机制,严守海洋生态红线。多部门统筹审批改革盘活历史围填海区域,实施全市首例港口用地“海陆联合出让”模式。将海域挂牌、填海验收、用地招拍挂等跨部门审批流程整合为“一次挂牌、一次出让”,实现多线工作并联推进,显著提升审批效率。强化海洋资源保护,建立岸线分类管控体系,严守18公里自然岸线保有量底线,全面禁止围填海项目。针对历史遗留围问题,已完成所有围填海项目自然资源部备案,形成“严控增量+消化存量”治理闭环。通过制度创新与生态保护双驱动,既破解了围填海区域土地资源利用难题,又构建起还绿统筹的生态保护格局,为沿海城市可持续发展提供了示范样本。

    三、2023年度国有资产报告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2023年度滨海新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2023年度滨海新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不含金融企业)专项报告》,并提出了审议意见。区政府高度重视,组织区财政局、区国资委、市规资局滨海分局等相关部门对审议意见整改任务进行了逐项分解,紧紧围绕区人大提出的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进一步推动存量资产资源有效盘活利用、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等问题分别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党建与国资工作深度融合,加大各类存量资源整合力度,推进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等方面,强化整改落实落地,圆满完成了我区2023年度国有资产报告工作。

    四、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4年我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一是国有企业(不含金融企业)市场化转型迫在眉睫核心功能不强,对全区经济的贡献度不高,对产业体系战略支撑作用不足,优质资产减少,市场需求乏力导致盘活工作攻坚难度日益增加;二是国有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能不足,风险防控机制不完善,企业管理水平需进一步提升;三是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执行弱化,系统壁垒降低数据共享效能,超配与限制并存凸显配置科学性不足;四是我区立地条件差(盐碱地多,水面广),造林难且养护成本高,林业力量薄弱,机构人员不足制约技术推广与监管,海域审批权权限尚未下放,导致部分工作开展受限。

    2025年,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一)纵深推进国企改革,推动国有资本优化布局和结构调整。推进“三量”工作落实,盘活存量,清理亏损企业瘦身健体,及时压减、出清;扩大增量,培育新产业,深化重点领域产业合作;提高质量,控制成本和负债,提升效率。推进企业公司治理改革,优化结构降本增效,强化考核激励,实现2025年用工成本压降15%以上。推进监管效能提升,健全统一监管及授权机制,严控投资整合同业。夯实产权基础,强化内审合规与责任追究,优化智慧系统实现穿透式管理。推进风险防控化解,建立债务监测预警机制,盘活资产扩宽融资,优化债务结构,推进平台企业隐债清零及市场化转型。

    )压实金融企业主体责任,在制度执行与风险防控上持续精准发力。金融企业作为内部财会监督的第一责任主体,不仅承担着规范内部财务活动的职责,更是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沿阵地。在经营业务层面,建立覆盖全流程的动态监督体系,实时把控业务风险;在财务管理环节,严格规范财务收支,优化资金配置,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在会计行为上,加强对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工作的监督,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与准确性;针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完善资本监管体系,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推动金融企业筑牢风险防控底线,实现稳健运营

    (三)健全管理制度体系,助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提质增效通过健全资产配置标准体系,精准确定资产配置参数,规避盲目和重复采购。强化资产配置预算管理,把资产购置纳入部门预算,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借助信息化技术搭建全生命周期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资产信息集中管理与实时共享,为决策提供数据支持。健全财会监督机制,自查自纠资产管理问题。主动公开资产管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增强管理透明度,保障公众知情权与监督权

    (四)创新湿地“修复+利用+监管”模式,构建生态经济双轮驱动示范样本系统推进北大港湿地生态修复与可持续发展,实施生态补水、芦苇复壮等湿地修复工程,同步构建涵盖生物多样性动态监测、智能巡护设备数字化管护平台。聚焦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正协同市规划资源局编制新版保护区总体规划,探索“湿地+生态研学”等绿色产业路径,推动GEP向GDP有效转化。强化生态安全屏障,深化“林长+警长”联动执法机制,通过联合巡查、专项执法等方式严打非法捕猎、野生动物交易行为。同步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逐步完成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建立资产“一张图”数据库,实现湿地生态功能提升与绿色产业培育双轮驱动,为超大城市海滨湿地保护提供实践范本。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件:12024年度滨海新区企业国有(不含金融企业)

            资产情况表

               22024年度滨海新区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情况表

               32024年度滨海新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情况表

                       42024年度滨海新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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