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对代理记账机构执法检查情况公告 |
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津财会〔2019〕35号)、《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用承诺审批分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滨政办发〔2020〕3号)文件要求,按照区财政局行政执法工作安排,2021年我局对兴业企管家(天津)财税服务有限公司、天津市世纪祥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天津鑫博瑞财务管理有限公司及天津盛世百顺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的行政审批承诺内容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经检查,上述四家代理记账机构行政审批承诺内容真实、完整。机构设立条件符合《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第四条要求,未发现违规问题。
特此公告。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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