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

2010年度新区财政信息报送情况通报
发布机构: etadmin     发布日期: 2011-02-2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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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度新区财政信息报送情况通报        

         2010年,区财政局办公室共编辑《财政(金融)信息》59期,其中:市政府采用3条、区委和区政府采用20余条、市财政局采用21条,并被区政府办公室评为2010年度政府系统优秀信息工作单位。

         2010年是新区财政局成立的第一年,在全力做好财政各项工作的同时,紧紧围绕财政改革的重点和难点,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加强财政宣传和信息工作,全面提升了新区财政部门的良好形象。一是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工作得到明显加强。区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财政信息工作,局主要领导多次就信息工作做出重要批示,肯定工作成绩,提出工作要求,有力地促进了财政信息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突出宣传重点,注重信息内容。局机关各处室、各管委会财政部门围绕全年财政工作、促进经济发展、民生工程、金融改革创新等社会关注热点内容以及财政文化建设等内容,突出重点进行信息宣传。三是突出领导决策服务,注重信息质量。局机关各处室、各管委会财政部门积极主动开展调查研究,上报信息内容新颖、观点鲜明、具有较高参考价值的信息,切实发挥了信息沟通上下、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等作用,为领导决策服务的参谋职能得到充分发挥。

         总体看,2010年我局信息工作情况良好,但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报送信息数量不均衡,部分处室和管委会财政部门对信息工作不够重视,上报信息数量较少。二是部分信息质量较低,捕捉的信息切入点不佳,深度和广度不够,文字水平欠缺。三是信息采编、报送的时效性和针对性需进一步增强。对于这些问题,各处室、各管委会财政部门应引起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是全面推进“十大战役”、打好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攻坚战的关键一年。为此,财政信息采编要紧密结合财政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及时全面反映各项工作的创新和举措,力争有新的改观和进步。一是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督导。建立局机关各处室和各功能区财政局信息报送考核制度,对信息报送工作不力的单位及时通报,并加强指导。二是加强信息工作人员交流培训。各处室、各管委会财政部门要确定1名信息员,负责财政信息的采集、编写、调研和报送等工作。通过举办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三是不断提高报送信息质量。在保证报送信息数量的同时,不断提高报送信息的质量和被采用率,更好地促进财政改革与发展。

         附:2010年度各单位信息报送情况统计表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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