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金融)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12-10-0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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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金融)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管委会财政局、局机关各处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津滨财[2010]26号)精神,及时、充分反映新区各级财政部门在新区各领域建设中取得的成果和遇到的问题,经局领导同意,现将近期财政(金融)信息报送要点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意见:
       一、理清渠道,全面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新区及管委会财政局机关办公室承担财政(金融)信息工作职能,要发挥信息主渠道作用,坚持定期向上级机关报送信息制度。各级机关职能处(科)室要及时向本级机关办公室报送信息。各管委会财政局办公室要做好向区财政办公室报送信息工作,顺畅信息报送渠道,为各项工作衔接发挥积极作用。
       二、加强紧急信息报送工作,提升动态信息报送水平
    信息报送工作要坚持及时高效原则,特别是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情况,要加快信息收集、处理速度,争取早报、快报,增强实效性。信息内容重点反映各领域、各部门贯彻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及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反映各项工作中的重要进展、重要动向、经验做法、困难问题和进一步做好工作的意见建议。
       三、建立信息报送情况通报制度
    为进一步推动信息报送工作,新区财政局将建立信息报送情况通报制度,每季度(年度)向各管委会财政局和机关各处室通报前一季度(年度)各单位信息报送统计情况,对信息撰写质量较高、被区政府、市财政局或其他部门采用为宣传稿件的,给予通报表扬及奖励。
    二〇一二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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