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天津市促进服务业发展商贸物流项目补助资金评审结果的公示 |
关于2015年天津市促进服务业发展商贸物流项目补助资金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中央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3〕469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13年中央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财建〔2013〕711号)以及《市商务委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5年天津市促进服务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津商务内贸综〔2015〕33号)要求,2015年7月10日市商务委、市财政局组织有关专家对拟支持4个2015年我市促进服务业发展商贸物流类项目进行了评审认定。经专家评审,专家组认定4个商贸物流类项目符合项目评审认定的要求,专家组建议予以认定。现将认定项目和拟支持金额予以公示(见附表)。
公示期自2015年8月19日至8月25日。对上述项目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商务委反映。
联系人:高峰
联系电话:58665682 传真58665839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 天津市财政局
2015年8月19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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