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

关于天津港“812”爆炸事故居民非营运机动车辆查勘定损维修问题的通知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15-10-2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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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9月12日,按照新区政府统一部署,新区金融服务局启动了“8ž12”爆炸事故居民非营运机动车辆损失登记工作,并于9月22日起开展车辆查勘、定损及维修工作。近期,居民非营运机动车辆保费补偿工作也将正式启动。为加快居民非营运机动车辆查勘、定损、维修工作开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因“8ž12”爆炸事故受损无商业车损险的居民非营运机动车辆,向指定服务点(地址为开发区黄海路与四大街交口中信工业园58号动力驿站)或各群众工作组登记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23日。

    2.因“8ž12”爆炸事故受损无商业车损险的居民非营运机动车辆,经人保财险公司预约,到上述指定服务点查勘定损及维修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23日。

    请相关居民或车主在截止时间前,抓紧向指定服务点或各群众工作组登记受损车辆,并按照人保财险公司预约时间安排进行查勘定损维修。

    特此通知。

    新区金融服务局

    2015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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