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门安排资金30.3亿元扎实推进困难群众精准救助工作 |
为进一步改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兜住基本民生底线,市区财政部门认真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不断调整支出结构,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支出放在优先保障的重要位置,2017年安排一般转移支付资金30.3亿元,同比增加3.7亿元,着力解决困难群众基本民生保障问题。
一是提高社会救助标准,实现城乡低保标准统一。2017年安排资金26.1亿元,连续第十一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实现城乡低保标准统一,并为城乡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发放护理补贴;继续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深入开展因病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工作。
二是关心残疾人生活,为残疾人发放四项补贴。2017年安排资金3.1亿元,继续为6.5万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和11万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为5万名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每月发放30元通讯信息消费补贴,为6.6万户困难残疾人家庭每年每户发放400元取暖补贴。
三是继续实施危房改造,改善困难农民居住条件。2017年安排资金1.1亿元,对5000户农村特困人员、低保户、残疾人家庭、低收入家庭和其他困难户危房,以及因灾倒损房屋实施翻建或修缮。
下一步,财政部门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念好“人民大学”,补齐民生短板,确保基本民生政策落到实处,增加困难群众获得感。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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