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管理 开展试点 推动政策性农业农村保险健康发展 |
我市自2007年开展政策性农业农村保险以来,以种植业、养殖业、农房和农财“四险统保”为主要内容,以“低保障、广覆盖”为目标,以“政府引导、财政支持、市场运作、自主自愿”为原则,开办了4大类12个险种政策性农业农村保险。政策实施10年来,中央、市级和区级财政累计投入政策性农业农村保险补贴约8.7亿元,积极引导和支持农业经营主体参加政策性农业农村保险,为农村经济和农民生活提供风险保障约903亿元。2017年,市财政局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全面梳理规范管理流程环节,积极研究开办新险种试点,已拨付政策性农业农村保险保费补贴资金1.6亿元,推动政策性农业农村保险健康发展。
一是协同推进,修订补贴资金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政策性农业农村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市财政局会同市农委、市金融局、财政部驻天津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天津保监局等部门研究制定了《天津市农业农村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从资金使用范围和标准、保险方案、保障措施、预算管理、机构管理、监督检查等方面,对开展政策性农业农村保险工作进行了系统规范,为加强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二是强化监督,建立补贴资金审核制度。为规范政策性农业农村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结算管理,确保申请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程序规范、数据准确,支持财政部驻天津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我市政策性农业农村保险保费补贴资金进行嵌入式管理。自2015年起,市财政局连续2年积极主动与财政部驻天津市财政监察专员办沟通对接,建立财政补贴资金审核制度,实现政策性农业农村保险财政补贴资金从预算编制到资金结算全过程监管。
三是开展试点,扩大政策性保险覆盖面。为增加我市特色农业保险品种,提高财政服务保障水平,2017年,市财政安排资金1000万元,配合市农委、市金融局、天津保监局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新险种试点工作,以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现代都市型农业建设为目标,选择棚内作物、牛奶价格、葡萄种植、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履约保证、蛋鸡养殖和生猪价格6类新险种开展试点,进一步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
下一步,市财政将会同市农委等部门督促有关区认真落实工作要求,切实为农业生产和农民增收提供风险保障。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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