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农业保险保费,提高农民抗风险能力 |
滨海财政(金融)信息
补贴农业保险保费,提高农民抗风险能力
为落实国务院相关政策,按照《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农业农村保险保费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津财农〔2015〕102号)、《市农委市财政局天津保监局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农业保险发展的通知》(津农委[2016]40号)有关规定,近日,滨海新区财政局拟兑付2017年农业农村保险保费财政补贴资金(第一批)378.6 万元。
保险保费补贴的拨付有助于发挥保险“助推器”和“稳定器”的作用,可以有效帮助受灾农民组织生产自救,解决受灾农民面临的生活困难问题。下一步,我局将积极会同区农委和保险机构,根据新区农业产业特点,研究增加保险覆盖范围问题,进一步提高新区农业生产的抗风险能力。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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