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规范资金管理、加强资金保障 |
滨海财政(金融)信息
规范资金管理、加强资金保障。为了规范和满足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补助资金是指市、区两级财政安排的用于支持开展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家庭救助、特困救助供养、困境家庭儿童救助、孤儿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临时救助工作以及发放物价补贴、年底一次性补贴、春节过节费、取暖补贴所需的补助资金)发放的要求。依据《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财规[2017]13号)精神,制定了《滨海新区财政局滨海新区民政局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该《通知》明确了救助资金适用范围和财权与责权划分。<<>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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