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补贴农业保险保费,提高农民抗风险能力 |
为落实国务院相关政策,按照《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天津市金融工作局财政部驻天津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农业农村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津财规〔2017〕8号)有关规定,根据《关于拨付2018年滨海新区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财政补贴资金(第一批)的请示》(津滨农财〔2018〕61号),滨海新区财政局拟兑付2018年第农业农村保险保费财政补贴资金(第一批)320.26万元。2018年一季度在我区开展政策性农业农村保险业务的保费总额为400.61万元(其中种植业194.36万元,养殖业206.25万元),已完成理赔65.97万元。
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拨付有助于发挥保险“助推器”和“稳定器”的作用,可以有效帮助受灾农民组织生产自救,解决受灾农民面临的生活困难问题。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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