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及时兑现吸引储备人才住房和生活补贴专项资金 |
为贯彻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根据全区人才工作的总体要求,区财政局紧紧围绕人才发展机制改革,2018年财政预算优先安排人才创新发展专项资金,此专项资金涵盖了文化、教育、卫生、科技、金融及科技创新平台等方面政策内容及实施规范,进一步规定了人才引进、人才培养、人才创新创业及人才平台建设等。区财政局根据(滨党办【2017】1号)的文件精神制定了《滨海新区创新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近日,区财政局根据区人社局《2018年新区第一批引进储备人才住房和生活补贴的函》,拨付第一批财政补贴资金303万元,及时兑现了企业引进大学生、硕士生、博士生的住房补贴资金,进一步激发了新区企业吸引大学生的优越条件,从而带动企业的连续发展。引进大学生住房和生活补贴资金涉及功能区、区级单位、街镇,保障了人才引进、资金落实到位的一致性。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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