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积极贯彻落实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
为贯彻落实国家工信部等十六个部门《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7〕30号)和《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等部门贯彻落实工信部等十六个部门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津工信产业〔2017〕34号),区财政局积极落实相关责任,协同其他部门共同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同时,充分利用各类专项奖补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安置、转产转型等予以支持。对于此次工作的重中之重暨“取缔 ‘地条钢’,严防死灰复燃工作”,举报奖金额度由原来的1万元提高至50万元,区财政局负责资金保障,对举报奖励等经费予以统筹安排。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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