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18年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第十一批)的通知 |
各区财政局、各区税务局、第三、第四税务分局、纳税服务中心、原中心商务区国税局、原滨海新区第一地税分局、原临港经济区国税局、原滨海新区第三地税分局: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和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津财税政〔2010〕2号)的有关规定,经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税务局审核认定,天津市老年基金会、天津市保护风貌建筑办公室、天津市北洋益山助学基金会、天津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天津市圣言爱心帮扶基金会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其中,天津市老年基金会、天津市保护风貌建筑办公室、天津市北洋益山助学基金会有效期自2017年度起5年内有效,天津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天津市圣言爱心帮扶基金会有效期自2018年度起5年内有效
请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申报手续。
天津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2018年8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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