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7年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第一批)的通知 |
关于公布2017年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单位名单(第一批)的通知
各功能区财政局、新区国税系统各单位: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3号)和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津财税政〔2010〕2号)的有关规定,经滨海新区财政局、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国家税务局审核认定,<<>天津市滨海新区村镇银行战略发展协会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有效期自2013年度起5年内有效。
请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申报、备案手续。
滨海新区财政局将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在滨海新区财政局公布,请新区各有关国家税务局将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依法主动公开。
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 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国家税务局
2017年8月17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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