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滨海新区2015年决算草案及2016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
关于滨海新区2015年决算草案
及2016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6年8月23日在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滨海新区财政局局长 梁宣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5年滨海新区决算草案及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5年决算情况
2015年,滨海新区各地区、各部门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市委十届六次、七次、八次全会及区委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抢抓战略机遇,推进改革创新,经济运行总体平稳,预算执行情况较好,完成了区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预算任务。根据预算法有关规定,现将2015年全区及区本级决算情况向本次会议进行报告。
(一)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2015年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82.9亿元,占全市收入2667亿元的44.4%,完成预算100%,比上年增长1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60.1亿元,占全市支出3231亿元的23.5%,完成预算87.6%,比上年增长1.7%。
2.中央和市财政转移支付等收入。2015年中央和市财政对新区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等收入111.1亿元,主要包括税收返还22.9亿元,体制补助29.4亿元,中央专项补助8亿元,生态城建设补助5亿元,空客A320补助3亿元,节能环保补助5.7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补助4亿元,教育文化卫生补助4.4亿元,科技补助3.5亿元,商业服务业补助2.8亿元,财力性补助等其他收入22.4亿元。
3.新区上交市财政收入。2015年新区上交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20.7亿元。另外,东丽、津南产业规划区收入15.1亿元,按财政体制规定由两个区统筹安排使用。
4.全区一般公共预算平衡。2015年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82.9亿元,扣除上交市级收入520.7 亿元,东丽、津南产业规划区收入15.1亿元,新区留用收入647.1亿元。加上中央和市财政转移支付等收入111.1亿元,上年结余21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779.2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60.1亿元。全年收支相抵,一般公共预算结余19.1亿元,全部为结转项目资金。
(二)全区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5年,新区政府性基金收入99.5亿元,完成预算的87.4%,比上年下降1.3%。扣除调出资金6.1亿元,加上市财政转移支付等收入0.3亿元和上年结余30.6亿元,政府性基金总财力124.3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06.0亿元,完成预算的85.5%,比上年增长8.1%。全年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结余18.3亿元,全部为结转项目资金。
(三)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
2015年,新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3亿元,完成预算的76.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3亿元,完成预算的76.7%。全年收支相抵,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实现平衡。
(四)置换债券发行情况
2015年,市财政局代新区发行地方政府置换债券187亿元,平均利率3.2%,其中,区本级安排使用163.2亿元,功能区安排使用23.8亿元。上述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用于偿还到期债务以及置换高成本融资。
(五)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2015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9.6亿元,完成预算100%,同比增长11.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7.2亿元,完成预算102.4%,同比增长17.2%。
2.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平衡。2015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9.6亿元,加上中央专项补助8亿元,市财政转移支付等收入52.3亿元,功能区体制上解收入65.6亿元,上年结余15.1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380.6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7.2亿元。全年收支相抵,一般公共预算结余13.4亿元,全部为结转项目资金。
(六)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5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57.5亿元,完成预算178.7%,比上年增长97.8%。加上市财政转移支付等收入0.5亿元和上年结余6.2亿元,政府性基金总财力64.2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57.6亿元,完成预算149.5%,比上年增长52.3%。全年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结余6.6亿元,全部为结转项目资金。
(七)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
2015年,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亿元,完成预算10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亿元,完成预算100.0%。
(八)区本级“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5年,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支付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0.92亿元,下降34.9%。其中,因公出国支出0.04亿元,下降31.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支出0.78亿元,下降38.3%;公务接待支出0.09亿元,增加15.7%。
(九)财政收支变化情况
2015年,全区财政收支决算与区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的预算执行情况相比,市财政转移支付等收入以及部分科目支出数额有所变化,主要是由于:区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召开时间较早,新区与市财政结算尚未办理,市对新区转移支付数额是按照预计数填列的,实际结算后部分计划通过转移支付在新区列报支出的资金没有下达。同时,管委会一些支出项目列支科目不准确,在编报决算时按照市财政局要求做了调整。
二、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今年2至5月份,区审计局对2015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区政府高度重视,责成有关部门认真调查分析原因,积极研究制定相关措施,抓紧进行整改。主要涉及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是关于收取天津信托公司部分股利分红未及时缴入国库问题。区审计局提出,截至2015年底,区财政收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2013、2014年度股利分红款336.85万元,未及时缴入国库。按照审计整改要求,区财政局已将该笔资金全部缴入国库。
二是关于一些部门沉淀资金清理不到位问题。区审计局提出,截至2015年末,区建交局等12个部门结转两年以上的项目资金共计3.75亿元,未清理收回财政统筹安排使用。今年区财政局已向各预算单位下发了《关于2015年额度结转情况的通知》,将已批复各单位不再使用的历年结转预算额度予以收回,共收回资金2亿元。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审计整改要求,重点对各单位基本账户结余资金进行清理,凡结余两年以上的专项资金原则上予以收回,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关于往来资金和对外借款需加快清理问题。区审计局提出,截至2015年末,2011年至2013年在往来资金挂账的暂存款和暂付款共计185.16亿元,未及时清理;2014年至2015年区建交局等单位拖欠区财政借款1.85亿元,未按期收回。今年以来,区财政局加大暂存款和暂付款清理力度,已清理历年往来资金共计80亿元。同时,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财政借款催收工作,落实各项还款资金来源,并建立财政借款定期清理制度,适时采取结算扣款、安排预算支出等措施,逐步缩小对外借款规模。
四是关于部分会计核算不规范问题。区审计局提出,市拨专项资金未按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各专项资金收支情况不够清晰;土地出让金专户未按出让地块(或受让单位)进行明细核算,不能准确反映土地出让金收缴情况。按照审计整改要求,区财政局对2010年以来全部市拨专项资金逐笔进行了梳理,并建立了辅助台账,确保账务清晰准确。同时,会同区规国局对历年土地出让金专户账务情况开展专项梳理工作,并对今年新发生的土地出让金账务按照审计要求进行核算,建立辅助台账,确保账务清晰准确。
三、今年以来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新区各部门、各单位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区委全会精神,深入落实新发展理念,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经济运行总体平稳,预算执行情况较好。1至7月份,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22.5亿元,完成预算61.5%,同比增长12.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0.2亿元,完成预算51.9%,同比增长12.3%。
(一) 预算执行特点
1.财政收入保持稳定增长。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滨海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冲刺时期,各区域、各部门通力合作,加大组织收入力度,努力克服经济下行压力对财政收入的影响,各月财政收入增幅比较平稳。
2.税收收入平稳增长。1至7月份新区税收收入456.0亿元,增长12.8%,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55.4%。主体税种中,增值税110.4亿元,增长31.8%;企业所得税96.2亿元,增长12.8%;个人所得税29.8亿元,增长14.6%;营业税95.0亿元,下降15.9%;地方税收124.6亿元,增长29.2%。
3.功能区和街镇收入不均衡。1至7月份功能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7.9亿元,增长4.2%,占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47.2%。部分功能区收入出现下降。18个街镇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8亿元,增长14.6%。其中13个街镇实现正增长,5个街镇同比下降。
4.重点领域支出得到保障。着力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切实提高资金拨付效率,财政对民计民生、重点项目的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其中:教育文化卫生支出42.8亿元,增长14.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亿元,增长47%;节能环保支出1.1亿元,增长16.8%;城乡社区支出287.2亿元,增长6.6%;农林水支出3.4亿元,增长1.1倍。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财政持续增收比较困难,财源建设仍需加大力度;二是财政收入结构尚需优化,税收收入占比有待提高;三是财政需要保障的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不断增多,特别是民生支出刚性较强,财政收支矛盾比较突出,预算平衡压力较大;四是个别地区、部门仍然存在预算收支不规范、执行进度偏缓、结转结余资金量较大等问题。在今后工作中,我们一定高度重视这些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着力加以解决。
(二)下一步主要工作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区委决策部署,落实区人大有关决议,着力深化财税改革,推动创新发展,加大民生保障,确保完成区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预算任务。
1.支持经济转型升级,促进财政收入持续增长
创新财税体制机制,促进自贸区各类企业加快聚集。全力支持“双创特区”建设,落实对“众创空间”和创新创业者各项财税扶持政策。用好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政策,促进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落实科技小巨人、海洋经济等重点项目专项资金,促进科技小巨人企业升级,推动海洋经济示范区建设。清理取消税收优惠政策,对政策效果不明显、已经执行到期的一律停止执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进一步完善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向中小微企业发放贷款,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
2.调整完善财政体制,努力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深入功能区、街镇开展专题调研,了解掌握现行财政体制运行情况,帮助功能区、街镇解决实际问题。研究拟定财政体制调整方案,在调动各方面招商引资、组织收入积极性的同时,着力扩大区本级财政增收渠道,确保区本级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合理划分区本级、功能区、街镇财权事权范围,明确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分担机制,建立健全转移支付制度,对支出责任重、财力比较薄弱的街镇要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保证基层政权运转和稳定。进一步规范功能区、街镇预算管理,加大预算监督力度,逐步将功能区、街镇财政收支预算全部报区人代会审查批准,提高预算的约束力和透明度。
3.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保证重点支出需要
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加快财政资金拨付进度,完善多元化投入机制,为民计民生和重点项目提供资金政策保障。加大教育文化卫生领域投入,加快推进新区“十大民生工程”,提高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质量。多渠道筹集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确保新区桥梁、路网、轨道交通等项目顺利推进。
4.加强支出过程控制,加大资金监管力度
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完善预算动态监控机制,对区级重点部门和重大专项支出进度进行监控。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持续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治理工作,推动各项财经制度规定的落实。全面落实联网实时审计监督办法,将财政预算和部门财务数据及时提供审计部门。建立项目资金使用抽查机制,对投资数额大、民众关切度高的项目不定期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进行整改。加强财务管理控制,依法依规核算经济业务,真实、准确、全面、及时编制财务报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全面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
5.推进财税改革制度创新,提高财政预算管理水平
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大力压缩财政和部门结余结转资金规模。加强财政结余资金、沉淀资金和部门自有资金统筹力度,对上年已完工项目的结余资金,闲置两年以上的项目结转资金等,收回预算统筹安排使用,用于新区民计民生和重点项目建设。完善投资评审和公开招标制度,加强政府采购管理。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将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全部纳入绩效管理,加大项目执行的跟踪管理和督促检查力度。绩效评价结果及时反馈有关部门并作为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
6.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
按照市政府批准的新区债务规模,预先制定资金平衡方案,一律报区政府批准。按照“全区统筹调度,分区域资金保障”的原则,建立完善新区政府债务限额控制和审批报备制度,并分门别类纳入预算管理,切实提高债务资金使用效益。推进新区融资平台整合和转型发展,完善政府项目市场化投融资机制,实施股权转让、债权剥离,降低债务集中度,有效规避财政金融风险。多渠道筹措偿债资金,逐年消化存量债务规模。建立完善政府债务风险预警、问题追责机制,将债务管理纳入管委会和街镇考核指标。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16年是新区实施“三步走”战略的关键之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同时,国内外经济环境仍然严峻复杂,财政运行仍面临较大困难和挑战。我们一定要按照区委的决策部署和区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预算任务,坚定信心,砥砺奋进,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强化财源建设,加强财政监管,确保完成2016年预算任务,为建设美丽滨海,实现滨海新区功能定位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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